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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少輝受審牽出前國腳涉嫌行賄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4-25]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昨日,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國足原領隊蔚少輝受賄案。整個庭審過程歷時5個多小時:上午9時到中午11時30分,下午1時至4時。據央視新聞頻道的《新聞30分》節目中確認,蔚少輝的涉案金額為123萬餘元,不過蔚少輝當庭否認了大部分檢方指控。據旁聽者介紹,蔚少輝當庭否認了十五項指控中的十四項,只承認接受了賈秀全在陝西國力隊時向他行賄8萬元。

昨日8時左右,蔚少輝乘坐警車進入丹東中院。9時,蔚少輝案一審正式開庭。11時30分,蔚少輝的代理律師王蘊采走出法院,沒有接受記者的採訪,只表示:「蔚少輝的精神狀態不錯。」5分鐘之後,參加旁聽的丹東市政協委員王先生接受了採訪。

據王先生透露,上午庭審主要內容就是舉證階段,蔚少輝一共有十五項指控,他只承認了其中的一項,認為其他十四項並不是受賄。「蔚少輝承認這些錢都收了,但並未據為己有,都用在了賽事運作以及活動上,所以不是受賄。」王先生說。此外,王先生還透露,「在上午庭審現場,蔚少輝還供出先後接受了三家足球俱樂部的錢財,鄭智給他送了LV箱子,張永海送給他手錶,還有李霄鵬、王霄、張寶峰、閆峰等球員給他禮物和現金。」

下午1時,蔚少輝一案繼續開庭。三個小時之後,大約在下午4時左右,蔚少輝一案審理結束,法官未當庭宣判。蔚少輝律師從正門離開。30分鐘之後,蔚少輝乘警車離開法院。

清單(部分)

收現金也收禮品

蔚少輝,圈內俗稱「四哥」。司法機關已經查明,1995年到2010年間,蔚少輝利用擔任足球運動管理中心開發部副主任、國家男足領隊的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承辦商業比賽機會,得到國家隊管理工作和國腳資格,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為123萬餘元。以下為部分記錄:

●2009年7月26日

收受球員閆峰10萬元。

●2010年年初

收受球員閆峰20萬日元(約合1.5萬元人民幣)。

●2008年4月至12月

收受球員王霄OMEGA手錶一塊、LV皮帶一條、LV西服一件,價值4萬多元。

●2007年12月

收受球員張永海一塊AP牌手錶,價值55000港元。

●2007年6月

收受鄭智一個LV行李箱,價值2萬元。

●2007年4月

收受剛退役的國腳李霄鵬6萬元。

●1995年

為劉鐵華等人協調北京國安和AC米蘭比賽場地、安保等事宜,獲益10萬元。

●其他

幫助操辦「1996年紅塔山超霸杯足球賽」、「1999年中巴國際足球對抗賽」、「2005年中國男足與塞黑男足友誼賽」,三次比賽收益是36萬元。

■ 現場

庭審中情緒穩定,僅語速稍快

看見哥哥 蔚少輝落淚

無論是旁聽者還是蔚少輝的律師,接受採訪過程中都表示,蔚少輝的情緒非常穩定,只是語速稍快。據介紹,在自辯過程中,蔚少輝始終強調,「我不是翻供,只是希望能夠得到公正的判罰。」

據介紹,在上午庭審過程中,蔚少輝的情緒並不激動,用一貫的表達方式一一回答檢控方提出的問題。「他有的時候情緒有些激動,語速挺快的,狀態還是挺穩定的。」王先生說。庭審進入尾聲的時候,蔚少輝最後表示:「中國足球成功過,失敗過,有我的一部分責任,我從來沒有做過損害中國足球利益的事情,沒有做過對不起中國的事情,從來沒有參與過假賭黑。」

旁聽者介紹說,在即將離開法庭的時候,蔚少輝看到了自己的哥哥,流出了眼淚。他向警察提出了請求,「我能不能說兩句話。」被拒絕後,庭審結束,蔚少輝被帶離。

■ 反應

鄭智:我沒什麼可說的

張永海確認是記者採訪後掛斷電話

昨日,蔚少輝案庭審結束,一位旁聽者透露,蔚少輝在庭審中承認球員鄭智曾送給他LV旅行箱,張永海等人也曾送給他禮物。記者致電鄭智、張永海,均未得到正面回復。

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鄭智對於是否送蔚少輝LV包的回復是:「我沒什麼可說的。」

張永海23日還在微博上和相熟的記者交流,昨天上午還轉發了條微博,有許多跟帖評論,「趕緊跑吧,我聽到風聲了,要抓你了」,「求闢謠,不相信行賄的那個是你」……記者昨日致電張永海,他在問清記者身份後便掛斷電話,隨後關機。

中國女足前主教練李霄鵬最後一條微博發於2011年5月21日,內容是為沒能去郝海東組織的義賽而遺憾。有跟帖評論,如「原來你女足教練位置是買的呀。我想問下,你當時打世界盃的位置是不是也是買的?」「自首吧」等。

■ 解讀

專家:否認受賄須具備兩個條件

提供證據證明與對方是至親密友,有基本等值禮物禮金來往

蔚少輝的態度變了。庭審現場不承認自己當初供出的14項罪名,據參加旁聽的王先生介紹,蔚少輝始終強調自己沒有受賄,只是朋友之間的禮品饋贈。對於收取禮金的性質問題,記者採訪了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洪道德指出,兩個關鍵因素決定被告收取禮金的性質。

據介紹,蔚少輝承認自己收取了全部123萬元,但始終表示,只有其中賈秀全的8萬是受賄,其餘115萬都是朋友之間的贈送。其律師王蘊采在法庭上也表示,行賄是給錢謀取利益,但蔚少輝接受的是朋友的饋贈。辯護律師提出,蔚少輝的刑期應在十年以下。該旁聽者還介紹,蔚少輝的十五項指控涉及三家俱樂部、五名球員以及廣東一家體育公司,還表示前國家女足主教練李霄鵬也曾向蔚少輝行賄6萬元。「大連實德2000年的時候,林樂豐給蔚少輝2萬元,讓他照顧照顧球隊,那場比賽是大連實德主場對廈門藍獅。」旁聽者說。

對於蔚少輝提出的,除賈秀全的8萬元為受賄,其餘115萬均為朋友饋贈一事,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指出:「蔚須提供證據證明與對方是至親密友,有基本等值禮物禮金來往。否則,辯解不會被採信。」

      責任編輯:Squarefru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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