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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亞龍:無法提供刑訊逼供證據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4-26]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南方日報報道,昨日,遼寧鐵嶺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南勇受賄案,丹東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李冬生受賄、貪污案,高健、陳宏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瀋陽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申思、祁宏、江津、李明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同日,丹東中院審理了高健、陳宏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

與第一批審理並接受宣判的48名被告人一樣,本批審理的謝亞龍和南勇等11名被告人,也將在法庭合議後等待一審判決。

歷時8個多小時,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中國足協原副主席南勇在遼寧鐵嶺中院的庭審過程終於宣告結束。這位昔日中國足球最高領導人的涉案數額終於大白天下。他因涉受賄罪,被公訴方指控17項犯罪事實,涉案金額達148.9萬元。

南勇涉案金額148.9萬元

據起訴書顯示,南勇涉嫌的犯罪事實主要為操縱俱樂部升降級、安排裁判「關照」比賽及收受名表或錢物。148.9萬元中,最大的單筆數額為40萬元,系南勇當年幫助瀋陽金德隊保級成功後,由俱樂部分3次送到他手中。除了幾筆巨額現金之後,南勇更多的受賄行為都是收受財物,包括勞力士金錶、保健品、洋酒、加油卡等。

在昨日的庭審過程中,南勇承認曾經收過錢,但並不承認這是犯罪行為。

公訴書中還出現了大連實德、山東魯能、雲南紅塔等俱樂部的名字。其中,雲南紅塔當年在成功衝上甲A聯賽之後,曾經在慶功會上送給南勇一條白金項鏈。

在他涉及的17項犯罪事實中,10起與俱樂部有關,7起與個人有關。其中包括國腳鄭智為了轉會國外踢球,曾給南勇送手錶;前女足主帥李霄鵬為了參加培訓,曾給南勇送物品。

和之前開庭的緊張氣氛相比,昨日早上南勇是乘坐普通的法院麵包車進入了鐵嶺法院,並無警車開道。南勇的代理律師和親人也不願過多與媒體進行交流。這也說明,南勇案的爭議之處並不多。庭審結束之後,南勇也是微笑著走出法庭,顯得十分輕鬆。

李冬生被控收受79萬元

近兩日在遼寧數地審理的第二批足壇反腐案件中,在丹東受審的李冬生是惟一被控兩項罪名的涉案被告,除受賄罪,他還被指控犯有貪污罪。

據悉,公訴機關指控李冬生共涉30項受賄罪名,在2005年4月-2009年12月,李冬生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技術部副主任、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79萬餘元。此外,李冬生還被指控11項貪污罪名,涉案金額約6萬元,兩項合計85萬元。

「末代甲A」泰達對國際一戰真相揭盅

4國腳合夥受賄800萬元

申思、祁宏、小李明、江津,這4個昔日中國足壇響噹噹的名字,昨日在瀋陽中院成為了並排而立的犯罪嫌疑人。他們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出庭受審,案情涉及末代甲A天津泰達隊與上海國際隊一戰,4人共計收受800萬元賄賂。

據參加庭審人員透露,4人的律師都是做有罪辯護,「四大國腳」對於被控犯罪事實基本表示認可。但其辯護律師認為,他們都有主動交代的從輕情節,請求從輕處理。

此前據媒體報道,在2003年末代甲A之戰中,天津泰達老總找到前上海中遠球員申思,拜託他讓天津獲勝保級,酬勞為800萬元。

公訴人透露了整個案件的完整細節:天津泰達隊當年為了順利保級,必須在最後一輪中擊敗上海國際隊。時任泰達老總張義峰買球的請求落了空,隨即打起了球員的主意。張義峰通過中間人王勇找到申思,以800萬元酬勞請托,要申思找找人幫忙放水。申思於是就找到了江津、祁宏和小李明。3人表示心領神會。

在幫助天津泰達隊保級成功後數日,4人分別來到了香港某酒店的房間裡領走了200萬元現金。

不過,此案仍有存疑之處,據天津泰達方面表示,他們為此場比賽付出了1200萬元,仍有400萬元去向不明。

延伸

韋迪:該如何處理就如何處理

表示絕不會視而不見,絕不會「法不責眾」

當足球反賭掃黑案庭審進入尾聲,如何對涉案俱樂部和個人進行處理無疑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昨日,在北京出席2012年足協杯抽籤儀式的中國足協副主席韋迪對外界重申:「中國足協絕對不會對違紀視而不見,也不會因所謂的『法不責眾』不作處理。」

韋迪透露稱,在反賭掃黑案件審理結束後,中國足協將組成以律師為主、足球專家為輔的特別工作組,深入瞭解案件具體的違紀情況,對相應的違紀單位和個人照章處理。中國足協對涉案的中超、中甲俱樂部、相關違紀單位和工作人員,絕不會視而不見,不會法不責眾,而會依據有關章程和規定,該如何處理就如何處理。

韋迪稱,在高壓態勢之後,足壇腐敗還是有再度復發的可能性,足協目前已初步和公安部建立起監管足壇腐敗的長效合作機制。此外,韋迪還透露:「會考慮和國際足聯及國際刑警組織合作,聯手監管相關資金流向、打擊和預防賭球、假球和腐敗。」

對於如何從制度根源上防治腐敗的問題,韋迪表示:「足協會進一步明確內部架構的職能,形成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決策機構、執委會為執行機構、專門委員會為議事機構、協會各部門為辦事機構的運作制度,足協領導個人的權力將被減弱,監管也將會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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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警方否認謝亞龍遭逼供

據新華社電,昨日,遼寧省公安廳「中國足球假、賭、黑」專案組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本不存在謝亞龍所說的刑訊逼供問題,謝亞龍及其代理律師金曉光是在混淆視聽,沒有任何事實依據。

就在此前一天,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謝亞龍受賄案。謝亞龍當庭翻供、自稱曾遭刑訊逼供。此事在互聯網和一些媒體上廣為傳播,一時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

前日上午,在法庭上,當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謝亞龍對檢察機關起訴的12項罪名隻字未提,而是表示:「我是在遭到了毆打、侮辱,家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承認那些罪行的。其中的絕大部分都是虛假的、不真實的。」

謝亞龍說:「2010年9月4日,我是戴著頭套、反戴著手銬帶上火車的。坐火車的時候,辦案人員就不停地打我。在之後幾天的審訊中,我被辦案警察灌涼水、打耳光,他們還電擊我的心臟……」

昨日,遼寧省公安廳專案組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本不存在謝亞龍所說的刑訊逼供問題,謝亞龍及其代理律師金曉光是在混淆視聽,沒有任何事實依據。

辦案人員向記者出示了2010年9月16日下午2時10分,謝亞龍押入遼寧省看守所時的體檢報告。報告上,「檢查情況及結論」一欄注有謝亞龍體檢時的體溫、血壓、脈搏等數據,並寫著「神志清,查體合作,心肺正常。腹平坦,無壓痛。全身無感染及外傷,四肢自如,神經系統正常。同意收押」等字樣,並有謝亞龍本人簽名。

據瞭解,自謝亞龍押入遼寧省看守所後,案件調查即轉交給檢察機關偵查。

當庭法官和公訴人要求謝亞龍提供遭遇刑訊逼供的證據時,謝亞龍表示,接受審訊時就他一個人,並不能提供相關證據。

當公訴人詢問謝亞龍為何不在檢察機關偵查時講清這些事實時,謝亞龍表示,他以為檢察官也會打他,那時候就沒有說這些。

      責任編輯: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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