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綜合香港媒體消息,長居內地老翁挑戰申請生果金離港限制的司法覆核案,香港高等法院今日裁定政府勝訴,申請人敗訴。
該名73歲長者林和倫認為,俗稱「生果金」的長者高齡津貼規定,申請人提出申請前一年必須連續居港一年,屬歧視及違反《基本法》,故提出司法覆核。協助林和倫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表示,會與對方商討,稍後決定是否提出上訴,但他促請政府檢討現行「生果金」制度,希望所有符合年齡要求、屬香港永久居民的長者均獲發「生果金」。
張建宗指生果金離港限制應繼續維持
據香港政府新聞網消息,香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5月14日)就高齡津貼司法覆核裁決與傳媒談話,內容如下: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知悉高等法院今早的裁斷,確認了現行生果金申請之前要在香港連續居港1年,有56日寬限的安排,我們會繼續維持這項規定。大家明白這項規定有充分的政策考慮和理據,因為生果金基本上是無需供款的社會保障制度,我們要確保公共資源能夠合理分配,最重要的是社會保障制度可以持續運作,申請人與香港的聯繫也相當重要,因此,申請前一年在香港居住的要求是有其理據。我還沒有時間看判詞的詳情,稍後我會再了解法官的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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