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政府新聞網消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宣佈,下屆局長的薪酬增加8.1%,新開設的副司長的薪酬定於司長和局長之間,政治助理的月薪上限10萬元,預計每年可節省500萬元。
譚志源今天(5月14日)表示,行政會議已同意獨立委員會就第四屆特區政府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條款提出的建議,和政府當局就有關建議的修訂。他說,現時局長薪酬是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2002年所訂的,十年來沒有作出任何調整。
政府建議,局長在2002年的薪酬水平上增加8.1%,以補償局長現金薪酬在過去十年被侵蝕的購買力,亦大致上和高級行政人員的直接薪酬總額的中位數8%的增幅相若,亦和高級公務員的薪酬在過去約十年累積的增幅相若。
副局長劃一薪級點
他說,目前局長和三位司長每個職級的現金薪酬差距為3.5%,獨立委員會建議維持差距不變。委員會亦就第四屆特區政府開設的政務司副司長和財政司副司長職位的薪酬條款給予意見,兩個職位屬同一職級,其現金薪酬會定在律政司司長和局長薪酬的中間,即比局長薪酬高1.75%。
副局長現時的薪酬約為局長的65-75%,譚志源說,過去數年擔任副局長的人士中,有三位的薪酬在70%,四位在75%,委員會建議副局長的薪酬範圍劃一改為一個薪級點,定在局長薪酬的70%。
他指出,現時政治助理的現金薪酬定於局長現金薪酬的35-55%,委員會注意到政治助理職責範圍所限,大多數處理政府內部工作和幕後遊說工作,以致市民大眾對其工作認識有限,認為把其薪酬調低至局長薪酬的30%較為合理。
建立客觀透明機制
獨立委員會建議政治助理的薪酬每月十萬元,委員會亦注意到下屆政府要加強地區和接觸市民的工作,而第四屆特區政府亦可能在政策局聘請多於一位的政治助理,除了支援主要官員,也可培養政治人材。
委員會指出,難以為所有政治助理建議單一的薪酬水平,建議司長、副司長和局長也可用以聘請政治助理的現金薪酬總額上限,即每年120萬元,讓主要官員一定彈性,聘請具有不同經驗和背景的人材。
譚志源說,必須定出較為客觀和具透明度的機制,確保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每年跟隨經濟變化作出調整,政治委任官員每年均根據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調整。他說,以現行架構而言,以上改變每年可節省500萬元,當局下星期向立法會介紹建議,並計劃6月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