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日報報道,整天抱怨群眾的領導,不是好領導。有的幹部認為自己辛辛苦苦為群眾辦事,群眾還不買賬,為什麼?這恐怕要問他自己,不是方法不對頭,就是工作沒到位。
很多找我解決困難的群眾都有一句口頭語:你是父母官,有問題就找父母官。我這樣回答:找我是應該的,群眾是衣食父母。基層街道的「官」就是勤務員,雖然權力小,但責任大。
曾經有的村幾百人來上訪,每一次我們都由主要領導接待,群眾來時怨氣鼓鼓,走時煙消雲散。群眾之事無小事,小事也要當事,更不能說不管。對群眾態度不好的要轉崗,刁難群眾、吃拿卡要的要下崗;處理不當的立即改正,賠禮道歉,補償損失。
對群眾說話不算數,是大忌,糊弄群眾就是糊弄自己。這些年,我們堅持該辦的事一定要辦實、辦成,該給的錢一分不少,確定的時間一天不拖。
要尊重群眾意願,不要規定群眾必須幹什麼、怎麼幹,而是要引導群眾選擇幹什麼、想幹什麼。我們稱之為群眾選擇法。難以安排的事用老辦法,如拆遷、選房、分地,用抓鬮就能解決。我們稱為群眾認可法。我們率先建立農村決策、執行、監督「三位一體」的管理架構,形成黨支部、村委會、監督委員會新的管理機制。我們稱為群眾監督法。
面對群眾、深入群眾、知曉群眾最擔憂、最痛心和最急需的事,才能保證決策不出偏差。(天津市東麗區政協副主席、華明街黨委書記 張長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