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方日報報道,惠州市惠東縣原政協副主席利用擔任兩公立學校校長的職務便利,在近一年的時間裡,侵吞、騙取公款60餘萬。昨日,涉案被告人陳偉川在深圳中級法院出庭受審。面對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陳偉光供認不諱。
據檢方起訴,被告人陳偉川系原惠州市惠東縣政協副主席、惠東縣成人中專學校校長、惠東縣技工學校校長。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被告人陳偉川利用擔任惠東縣成人中專學校校長、惠東縣技工學校校長的職務之便,以虛開發票、冒領學生助學金、培訓交通補助、生活補貼等手段侵吞、騙取學校公款人民幣 60.32萬元,其中50萬元借給惠東縣信益擔保公司5個月,共獲取10萬元利息的非法利益;另外,10.32萬元用於個人消費。案發後,被告人陳偉川已退出60.32萬元贓款以及10萬元非法所得。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陳偉川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侵吞、騙取學校公款60.32萬元,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應以貪污罪對其追究刑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