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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歷造假 山西河津官員被免職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6-1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人民日報報道,山西運城河津市8日上午召開市委常委會議,此前11次修改出生日期、偽造學歷的薛新民被免去河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職務。

 據河津市委宣傳部5月23日公告,針對有媒體反映「山西河津科級幹部履歷造假遭黨內警告後升任局長」的情況,河津市委高度重視,立即由組織、紀檢等相關單位組成調查組展開調查。經核實,薛新民同志原任僧樓鎮黨委書記,於2012年2月平職調整為河津市住建局局長。

 據介紹,在薛新民同志擔任僧樓鎮黨委書記期間,有舉報反映其年齡、學歷等問題,運城市紀檢委於2010年6月22日至7月6日對此事做了調查。經調查,薛新民同志檔案中有不同的出生時間記載,經紀檢委同有關部門核查認定,其出生時間為1967年9月20日,薛新民參加工作時為初中文化程度,其後來領取過西安財經學院專科畢業證、西安國際商務進修學院函授本科畢業證,經確認,其專科畢業證為假學歷,本科學歷為國家不承認學歷。河津市委組織部2011年1月18日對其學歷進行了糾正。鑒於薛新民更改年齡、學歷造假等問題,運城市紀委常委會2010年12月5日研究,決定給予薛新民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對河津市委組織部、市公安局的4名相關責任人作出「黨內警告」處分。

 人民時評:幹部應擁有「誠信身份證」

 《人民日報》6月11日刊載作者王石川題為《幹部應擁有「誠信身份證」》文章稱,對造假之害認識不足,尤其無視幹部造假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損傷,是「寬容」造假的思想癥結。文章如下: 

 山西省河津市一名科級幹部履歷造假事件有了新進展,曾11次填報不同出生日期、偽造學歷的該市住建局局長薛新民,8日被免去行政職務。

 「百變局長」的稱號,描繪著薛新民的人生軌跡。為了入黨、陞遷,他需要年齡大時就改大,需要年齡小時就改小;需要工齡提前時就提前;需要學歷高時就改高。本應嚴肅準確的履歷,成了可隨意揉捏的橡皮泥。「百變局長」終被免職,這是對群眾舉報和媒體曝光的正面回應,亦是捍衛制度尊嚴的必然要求。

 履歷造假顯然違反了《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更是禁止在幹部錄用、考核、職務晉陞、職稱評定等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規定為本人或者其他人謀取利益」。而薛新民造假20餘年,2010年才受到了「略施薄懲」的黨內嚴重警告,今年2月還能在輿論風波中調任住建局局長。少數造假者如此「位穩權固」,折射出怎樣的問題?

 從一身是假的王亞麗到一路造假的薛新民,近年來,官員履歷造假頻頻被曝光。一個常見的處理邏輯是,當事人被群眾舉報、媒體報道之後引發了輿情震動,有關方面在輿論壓力下終於「動真格」。

 小洞不補,大洞吃苦,有的幹部當初只是蟻貪,但慢慢成為碩鼠。同樣的道理,如果幹部連履歷也敢造假,那會不會如法炮製其政績?如果造假成本總是很低,事後問責總是千呼萬喚始出來,那又怎能遏制後來者為「前程」修改履歷的衝動?面對造假幹部,一些部門為何手下留情,睜隻眼閉只眼,甚至企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姑且不論這種「寬容」背後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從觀念上反思,對造假之害認識不足,尤其無視幹部造假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損傷,是重要的思想癥結。表面上看,「百變局長」10多次修改履歷是個人行為,但由於其公職身份和社會影響,造假遊戲也在揮霍當地政府的信用資源。從不無擔憂的街談巷議中,從網友的拍磚乃至惡搞中,人們感受到的不只是「百變局長」個人信用的破產,更有政府公信等「無形資產」的悄然流失。

 「夫誠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政府誠信是社會誠信的一大支柱,黨的幹部理應成為求真務實的表率,把說真話、辦實事作為政德底線,如此才能用好手中權力,取信於民。如果容忍造假行為、寬縱造假幹部,讓造假者吃香,難免形成惡劣的破窗效應,也讓不少公眾面對幹部簡歷,「自發」地滋生懷疑情緒。

 「百變局長」雖然被處理,但如何讓幹部擁有「誠信身份證」,實現政府公信力保值增值,依然是擺在黨員幹部和監管部門面前的一道難題。

      責任編輯:馨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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