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26日初次審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草案規定每年農曆九月初九(重陽節)為老年節。
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學忠在會上表示,目前全國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相關地方法規中規定了老年節或敬老日。截至2010年底,中國60週歲以上老年人達到1.78億,占總人口的13.26%。據預測,到「十二五」期末,老年人口將達到2.21億,到2025年突破3億,2055年前後達到峰值4.87億。目前中國80歲以上高齡老人超過2000萬,失能、半失能老人約3300多萬,平均每個家庭只有3.1人,家庭小型化加上人口流動性的增強,使城市「空巢」家庭大幅增加,目前已接近50%。
草案規定,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是國家的一項長期戰略任務,規定禁止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在保障老年人財產方面,草案規定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以騙取、盜取、強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財產權益。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搶奪、轉移、隱匿或者損毀應當由老年人繼承或者接受贈與的財產。
草案對家庭養老作出重新定位,將現行法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修改為「以居家為基礎」,進一步明確了贍養人對患病和失能老年人給予醫療和照料的義務,並在借鑒國外經驗的基礎上,創設了老年監護制度。
在社會保障方面,草案規定,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予以救助。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週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在社會優待方面,草案確立了對常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埠老年人實行同等優待的原則。
此外,草案對現行法關於家庭成員糾紛處理,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侮辱、誹謗、虐待、遺棄老年人法律責任的條款作出修改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