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日前印發的《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提出了我國食品安全的階段性目標,計劃用3年左右的時間,使我國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工作取得明顯成效,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重處食品安全違法
《決定》強調,要堅持重典治亂,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使嚴懲重處成為食品安全治理常態,對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堅持「嚴」字當頭,露頭就打、毫不手軟。要認真貫徹落實《決定》的要求,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涉嫌犯罪案件,及時移送立案,並積極主動配合司法機關調查取證,嚴禁罰過放行、以罰代刑,確保對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追究到位。要嚴懲重處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切實解決「違法成本低」的問題,讓不法分子付出高昂的代價,從根本上扭轉食品安全違法犯罪頻發的勢頭。
健全食品召回制度
決定提出,用5年左右的時間,使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檢驗檢測和風險監測等技術支撐體系更加科學完善,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誠信意識普遍增強,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總體水平得到較大幅度提高。
這個決定要求加強食品生產經營監管,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召回和銷毀管理制度,防止過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產經營環節。食品經營者要建立並執行臨近保質期食品的消費提示制度,嚴禁更換包裝和日期再行銷售。
納入地方政府考核
決定還提出,建設食品生產經營者誠信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公共服務平台,並與金融機構、證券監管等部門實現共享,及時向社會公佈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信用情況,發佈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黑名單」。
在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方面,這個決定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實現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
為促進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的落實,這個決定首次明確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內容,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對於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等評優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