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都報道,去年底,東莞虎門交通分局原局長黃平涉嫌強姦女下屬被警方帶走,此事更牽出東莞交通系統貪腐窩案。今天上午9點15分,黃平等9人將在東莞第一法院受審,黃平涉嫌貪污罪、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強姦罪等4宗罪。其他8人均為黃平任常平交通分局局長時的下屬,已有3人案發前任到交通分局局長、副局長等職。
強姦案帶出腐敗窩案
黃平窩案案發,起因竟是一宗強姦案。去年底,東莞虎門交通分局局長黃平涉嫌強姦被警方帶走。知情人士稱,黃平和一名女下屬有染多年,這名女下屬結婚七年一直沒有懷孕,突然有一天,女下屬丈夫發現妻子肚子大了,去醫院檢查竟已懷孕七個月。
逼問之下,女下屬才講出了和黃平的情事。這個女下屬的丈夫是名警察,發現自己莫名其妙地要做父親後,找到黃平並將其頭打破。雙方協商不成,這名警察於是報警。隨後,紀委、警方介入,黃平終於在去年11月22日被警方帶走。
隨後,12月6日,黃平正式因涉嫌強姦女下屬被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黃平涉嫌強姦被批捕後,其任常平交通分局局長、虎門交通分局局長時貪污受賄、私設小金庫私分國有資產的事很快被查了出來,另有8名曾經的下屬一同涉案。
私截罰款設小金庫
黃平涉嫌強姦、貪污、受賄一案將於今日9點15分在東莞第一法院開庭審理,與他同案審理還有其他8名被告人。由於強姦案情涉及個人隱私,該部分將不公開開庭審理,今日庭審將不包括此項指控。
據悉,被起訴的其他8名被告人,均為黃平任常平交通分局局長時的下屬,被查的原因亦多為貪污、私分國有資產。在任職虎門交通分局局長之前,黃平在常平交通分局局長的位置上待了7年,直到2008年才調至虎門。根據檢察機關查明的事實,黃平被起訴的犯罪事實橫跨常平和虎門兩地。
據之前東莞市打擊商業賄賂專項行動組通報,除涉嫌強姦外,黃平還涉嫌貪污超過50萬元、受賄數十萬元以及設立「小金庫」私分國有資產。據瞭解,黃平曾多次靠私截罰款、私放違規車輛等方式「攢錢」,在常平和虎門兩地任職時均設有小金庫,不定時安排相關人員分錢。
受審名單
虎門交通分局原局長黃平
黃江交通分局原副局長韓某平
常平交通分局執法股原股長陳某華
常平交通分局原出納、運管股原股長鄧某峰
大嶺山交通分局原局長尹某華
東莞市交通局案件審理科原副科長王某前
謝崗交通分局原副局長黃某
虎門交通分局綜合股原股長陳某航
虎門交通分局前員工鍾某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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