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青年報報道,「2011年社會救助投入的資金有1800多億元,這麼大的財政投入,沒有立法,問題很大。現在社會救助工作全面推開,很多模式也相對成熟,但還是以政策調整居多,比較隨意、零亂。進行一項救助,要在各相關部門的許多文件中挑選依據,確定對象。沒有社會救助立法,救助工作不穩定,成本非常大。」10月25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分組審議《國務院有關社會救助工作情況的報告》,信春鷹委員表示。
不少委員呼籲,社會救助是我國社會建設中很重要的一項工作,希望盡快制定社會救助法。
符桂花委員提出,由於缺少統一規範的制度,救助對像收入無法準確核定。社會救助政策落實的關鍵在於準確核定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城鄉低保對象的收入情況都是動態的,現在有不少地方對家庭收入的核查,主要是主觀判斷和根據基層單位審核的意見,主管部門缺乏行之有效的核查方式,無法對申請人多元化的家庭收入進行準確核查,申請人瞞報被發現後,懲戒機制不健全,導致無法從根本上避免騙保、死人吃低保等問題的發生。
朱永新委員認為,在社會救助工作中,應充分發揮好民間慈善機構的作用。
「儘管目前我國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體制改革已經取得一些進步,但民間慈善機構申請註冊仍面臨程序複雜、難度大等問題,希望國家能夠進一步規範、暢通民間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途徑。」他說。
全國人大代表潘雪紅說,目前社會救助工作趨向社會化,政府、民間應當合理分工,特別是一些能夠交由社會組織辦的,應放手交給社會組織去辦,政府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
「我感覺,目前的情況是政府幹得忙不過來,民間力量卻發揮不夠。」潘雪紅建議,隨著民間組織的進步和成熟,政府應當考慮充分整合這些資源和力量,並出台激勵政策,調動他們參與社會救助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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