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採訪開始之前,李莊伸出小拇指。《中國新聞周刊》記者以為是握手。他一擺手,說是要拉鉤。「我們得訂個君子協定,所有涉及到我的內容都要我看了你才能發。」原因是,身陷囹圄之時,他認為很多報道都將「李莊」妖魔化了。
李莊神情嚴肅,言語之間,分明含有不信任。一旦聊起案件,則很快進入角色。戒備漸次褪去,講到關鍵之處,外加動作配合,彷彿舞台劇上演。
興奮時,手舞足蹈;憤怒時,以掌擊桌;悲傷時,不禁落淚。李莊就這樣情緒化地展現在《中國新聞周刊》記者面前。
他希望本刊「把真相留下來,把歷史搞清楚」。
另一方面,外界對其「黑心律師」「為貪官、黑社會說話」的質疑也始終存在。採訪就從這裡開始。
為何要收龔剛模律師代理費150萬?
中國新聞周刊:無論網上網下,對你的質疑不少。
李莊:那是不瞭解案情,不瞭解真相,要知道,幾千年民眾心中形成的那種傳統道德,與律師的職業道德是很對立的。很多人不真正理解律師在現代法治社會的意義所在,這應該是今後普法工作的重點。
中國新聞周刊:對你有一些很經典的描述。比如,當初某報說你給北京律師發的那條「人傻、錢多、速來」的短信。
李莊:陳有西(李莊案第一季的辯護律師)第一次會見我的時候,我不認識他,見面第一句話,「李莊我問你,短信到底是不是你發的?」我當時就蒙了,聽他們講後,才知道媒體有這樣的報道。很多人都知道,這是上世紀90年代流行的段子,我不會傻到這樣的地步。退一步講,要是我發了,不可能查不到發給誰了,這個事我已經向北京東城法院起訴他們名譽權侵權了。
中國新聞周刊:你確實收了150萬嗎?
李莊:外界只知道我收了150萬,就開始罵我是黑心律師。律師收費各省市的標準都不一樣,但最後都會有一條,「特殊疑難複雜案件由雙方協商確定」。2009年夏天龔剛華來找我,當時說的案情是,涉及到幾千萬金額的高利貸和私藏槍支,所以簽訂的協議收費是20萬。後來起訴書中顯示的是四條人命、17支槍、500發子彈、10公斤毒品;幾十億的涉案資產。如果按最低標準,也要收380萬。況且重慶警方只說我收了150萬,卻不說裡面包含哪些內容。比如重慶建設銀行起訴龔剛模他們的貸款案,我們已經與銀行方面的劉律師開始了洽談。還包括刑事附帶民事、反訴、法律顧問等好幾項服務內容,這些,重慶媒體不報道,總是說一個農民一輩子才掙多少錢?拿我和農民兄弟們進行比較,煽動民眾的仇富仇律師情緒。
中國新聞周刊:請具體說說。
李莊:這150萬里面,涉及的法律服務非常之多。首先是龔剛模案的辯護。第二是民事代理,包括處理他們家的債務,沒有被查封的財產要追回來,等等。第三是法律顧問,龔剛模所有公司的法律事務,包括高利貸。第四是反訴,李明杭是毒販子,被打死了,他的家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龔剛模賠償。但龔剛模實際上和李案沒有直接關係,所以我說要反訴他。法官說,我們幾十年都沒聽說刑事附帶民事還可以反訴。我說刑訴法明確規定附帶民事參照民訴法辦理。再說了,很多服務律師已經開始,那時錢還沒到所裡呢,時至今日,我一分錢還沒有見到,可已經背了很大的黑鍋。
中國新聞周刊:最後為何是150萬?
李莊:龔剛華說,我家財產全部被查封了,只有一個和別人合資的油漆廠可以拿錢,最多可以拿出來200萬。我說那這樣,150萬吧,程琪還在北京住院,需要醫藥費,你們還要生活。
中國新聞周刊:律師界有黑心律師嗎?
李莊:坦誠地講,哪個界別都有害群之馬。不過,我做律師20年,沒有任何一個當事人投訴過我,包括對方當事人。這個問題北京律師協會可以證明。投訴我的倒是有,大都是各地公檢法機關。他們總是舉報我干擾他們順利辦案。我總覺得,中國敢於干擾他們順利辦理冤假錯案的律師太少了。還有一種觀念,總認為刑事辯護是給壞人說話,民眾這種傳統的道德觀念帶給律師很大的壓力。李莊事件時,我只是所謂黑心律師的替罪羊,當時的輿論把民眾對司法的不公,把所有的怨氣全部撒在我一個人頭上。
李莊案第二季啟動時,重慶警方曾到北京調走了我過去10年的全部案件卷宗和財務檔案。事實證明,我是能經得住考驗的。
「最不能容忍瞧不起律師、刁難律師、侮辱律師的事兒」
中國新聞周刊:按你的說法,你對龔家有情有義,但你的委託人龔剛模卻舉報你,你恨他嗎?
李莊:真相都出來了,李莊案是怎麼包裝製造的,基本上已經大白於天下了。當初很氣憤,現在不恨了。龔剛模後來供述,他一直不願意配合,警方威脅要對付程琪——他太太是一個病入膏肓不久於人世的人——他挺不住了,所以我不怪他,相反還有些感動。
中國新聞周刊:有媒體報道說你擅用關係。龔剛華也說這個案子只有你能辦。是這樣子嗎?
李莊:這是當時不良媒體大肆渲染的,其實,一個律師真有關係也不會那樣去說,相反還要盡量避免。因為你代理成功了,人家說你是靠關係,而不是憑本事;代理輸了人家說你這個笨蛋,這麼多關係都贏不了。另外,你在網上看過我的很多各地代理過的案子,你看我像那種靠關係的律師嗎?如果是那樣,稍微對重慶警方客氣一點,也不會有後來的鋃鐺入獄。至於龔剛模家為何選擇我,你得去問他們。
中國新聞周刊:你被捕之後,傳出很多你以前辦案的故事,比如在廣東、四川、上海,還有東北,認為你是一個很橫的人?
李莊:可能是把性格帶到了工作之中了吧,性格是與生俱來的。凡是對干涉律師合法權利的,不管在哪,我都很氣憤,總是跟他們對著幹。
中國新聞周刊:出現這種強烈對抗,你就不怕得罪公檢法機關麼?
李莊:很多律師,很多當事人家屬,大都怕這樣強烈的對抗會影響判決。其實,只要你拿得準,手裡攥住證據,就沒什麼可怕的。出獄之後,今年,我和我的助理們還辦理了一個「故意殺人」案。最後,我們拿到了無罪判決書。被告人關了一年多,無罪釋放出來了,這個案子也是強烈對抗成功的。靠的是證據說話。我總是說,天下沒有不能取證的案子,就看律師怎麼幹了。
中國新聞周刊:你會見龔剛模時,說「讓警察滾」是怎麼回事?
李莊:那是斥責,被他們說成是「滾」,到北京告我的狀。我們到看守所去要求會見,看守所說必須要專案組批准。我們等了將近兩個小時。我這性格等不得,比如說我們約到下午兩點見面,一點五十九的時候,我會覺得正常,要是兩點零一分你還不到,我都會生氣。更別說等兩個小時,把律師當成什麼了。更重要的是,《律師法》和《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律師會見當事人,「不被監聽」。專案組來了之後,龔剛模身後兩個警察,我和馬曉軍身後兩個警察。這屬於公然違法。我就吵,不許監視律師會見。最後,人家的地盤人家做主,我們沒辦法,只好在監視下會見。會見時,我問龔剛模,按照你的筆錄,你夠死好幾次了,龔說,都是他們打的,不說就吊起來打。我當時指著在場警察一個一個問龔,他打你了嗎?當指著他身後的警察時,龔剛模不做聲,我就知道了。我指著那個警察,呵斥他,你!出去!你是重慶打黑除惡以來最大的冤假錯案製造者,你已經涉嫌刑訊逼供犯罪了,我們就吵開了。後來一位年老的警察把他拉出去了。
中國新聞周刊:你覺得自己是一個容易被激怒的人嗎?
李莊:那倒不是,要看什麼事,生活中受點氣吃點虧無所謂,工作中最不能容忍瞧不起律師、刁難律師、侮辱律師的事兒,一點也忍受不了,只要碰上就及時堅決地反擊,決不客氣。無論在哪兒,無論是誰。
「李莊案」對法治的三大積極意義
中國新聞周刊:在接手龔剛模案子之前,對重慶當時的司法環境有什麼樣的判斷?
李莊:打黑嘛,我覺得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會支持,但沒想到會出現黑打、瞎打、亂打,以至於後來成了想打誰打誰,想怎麼打就這麼打。
中國新聞周刊:你料到過會被抓嗎?
李莊:原定12月7日要開庭,到12月3日去法院的時候,我把我堅決要求給龔剛模驗傷的請求說了,否則我就罷庭,相關領導看到這個架勢,說研究後給我回復。等到5日晚上七點多,龔剛模案的書記員電話通知我7日的庭不開了,然後毫不客氣地掛了電話,我就意識到危險來了。連夜我和助手連房都沒顧得上退,就駕車順成渝高速前往成都。
中國新聞周刊:被捕之時,你第一反應是什麼?
李莊:當時的一剎那想從三樓跳下去,演一場21世紀現代版的《追捕》。呵呵,只是沒來得及就被他們一群重慶警察按住了。
中國新聞周刊:當時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了嗎?
李莊:這樣被政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事,以前常有。所以那天並沒有當一回事,認為一兩天就可以出來了。當時看守所給我送來嶄新的囚服,我還和所長開玩笑,衣服能不能帶出去留個紀念,誰知道後來他們玩真的,真給我判了。
中國新聞周刊:對於指控你的罪名,你怎麼看?
李莊:指控我的是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抓我時,我一個煙頭大的證據也沒有提交,控方的180名證人我一個人沒見過,怎麼能觸犯這個罪呢?
中國新聞周刊:你把案卷材料複印給了家屬。
李莊:中國律師沒有多少敢這麼幹。但這並不違法。要知道,公開審理的案件到法庭階段,所有證據都要公開質證,媒體觀眾都允許旁聽。即便原來是涉密,此時已經自然解密了。這個時候把卷宗複印給家屬,讓他們幫助分析,提供線索,因為,他們比律師更知道其中的人和事,這便於律師更好地履行辯護職責,沒什麼不可以的。所有,我號召很多律師,只要不是涉密、涉私、未成年人案件,卷宗是可以複印給親屬的。法無禁止即為允許。
中國新聞周刊:李莊案中是不是折射出不少法律漏洞呢?
李莊:沒錯,把空洞的法律落到實處,是每一個法律人應該做的。比如,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肖像權,平時誰注意這個呢?可事實上,即便他們是罪犯,但還是公民,公民的肖像權就應當受到保護。當初媒體到看守所想給我拍照片,被我拒絕。包括司法機關,你依法拍照可以,但隨便公佈出去,也是違法。重慶當時更過分,他們開庭時用的數碼照相機,每次開庭給我照幾百張照片,然後開會,挑選他們認為最難看的刊登出去,為醜化我造勢。
中國新聞周刊:客觀來講,你認為李莊案對當今中國的法治進步有哪些貢獻?
李莊:談不上貢獻。但至少有三個方面值得肯定。第一是促成中國律師抱團,這對於律師權利的維護很重要。第二是李莊案一季終審判決後,直接推動了2010年5月份《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出台,這是司法改革中的小進步。第三是,加快了刑事訴訟法的大修,其中有最重要的「李莊條款」,即再碰上類似李莊這樣的案件,要異地偵查、異地審理;另外,要先審本案(龔剛模案)再審衍生案(李莊案),你不能先把李莊案判掉,再審龔剛模,那是司法邏輯顛倒。這是大進步。
「我不想當什麼狗屁英雄」
中國新聞周刊:你何時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李莊:一審被判兩年半的時候,我意識到問題沒有那麼簡單了。
中國新聞周刊:所以有了後來的認罪?
李莊:一審之後就在構思這個事。如果不認罪,就沒有後來的二審開庭審理和第二季,後來經瞭解所知,在我遞交正式的上訴書之後,藏頭詩之前,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都已經打印出來了。如果那樣,李莊也就沒有說話的機會了,也就不會有後面的法治大戲了,這樣更加跌宕起伏一些。
中國新聞周刊:好多人認為這是你對認罪的辯護。
李莊:認罪肯定會損害我的名譽。所以當時我寫了藏頭詩,立此存照,不然出來真的說不清了,可看到當時重慶的司法狀況,你還顧得上什麼名譽嗎?
中國新聞周刊:有人說,你不認罪就是英雄。
李莊:我也不想當那個什麼狗屁英雄,現在也不是出英雄的時代,那時只有一個心思,就是快點出去找到放在北京大興振國腫瘤醫院中的手機,才有機會證明對我的指控根本不成立。我認罪的舉動,大多數人都不理解,但也有少數幾位看明白我這個做法的價值。通過認罪,使得輿論對於李莊案和重慶打黑的關注被放大,最終影響到整個事態的走勢。讓我的名譽與他們的聲譽一起自殺吧。
中國新聞周刊:既然有辯訴交易,你的藏頭詩為何又公之於眾?這是第二季的導火索嗎?
李莊:公佈於眾是記者們在外面破譯的,其實辯訴交易早在一審之前就開始了,高子程律師第二次會見時告訴我,審判長的意思是,要求我態度好點,配合庭審,可以考慮司法機關內部處理,這個方案被我否決了。認罪的原意是先出來找到手機,這是一種策略。條件是馬上釋放,可是藏頭詩突然被破譯,他們顏面掃地,覺得被我戲弄了,引起重慶警方高層震怒。
中國新聞周刊:公訴人說你接受嫖娼招待,連照片都有。
李莊:這個舉動也太拙劣了。網上照片是北京西四環岳各莊橋東北角一個洗浴中心酒後打架鬥毆的110出警照片,他們把其中一個人的頭像換成我的。出獄後,我花了三個月找到了這張照片出處。你想想,如果他們拿得準我李莊嫖娼,還用得著那麼費勁整什麼第一季、第二季嗎,直接在公安局的權力範圍,按嫖娼處罰上限,判我勞教三年多省事呀。
「不相信法律,還能相信什麼呢?」
中國新聞周刊:你和王立軍共有過幾次接觸呢?
李莊:一共只有兩次。第一次見面是在飛機上,我當時坐2號座位,王坐3號,隔過道相鄰而坐。他帶了5個隨員。2個坐其身後,另3人坐經濟艙。並非像某些媒體描述的那樣,我們之間其實沒有交流。後來才知道王到北京正是向有關機關反映我干擾打黑的「罪行」。下飛機時,我還欠身讓他先走。第二次是我被捕,押到重慶江北機場,當他們給我戴上手銬時,王立軍用手指著我,扭頭對專案組人員說:他,可是一個懂法的人。現在想想,我很感謝他這句話,整個在重慶期間,他們對我還算比較客氣,沒有動我一指頭。
中國新聞周刊:感到過絕望嗎?
李莊:又過幾天,時間不是很長,是在一季剛剛結束和二季剛剛開始的時候,主要是二季來臨時,他們準備起訴我收龔剛模家律師費是合同詐騙。那天上午,我對郭維國說:看來你們是不打算讓我活著離開重慶了,如果你們真敢按數額特別巨大的合同詐騙起訴我,(10年以上)我就一頭撞死在法庭上,你信不信。當時確實把他們也嚇壞了,當天下午他們就派來了12個人的特警小分隊,每次提訊我,左右兩側跟著六個特警,那兩天確實有過用自殺抗議他們的念頭。一季二審詐降,我用名譽與他們打黑的聲譽一起自殺。二季,我甚至想用生命與他們唱紅打黑的聲譽一起毀滅。
一季二審結束後,好幾個月,警方不提訊我,我也無法和外界聯繫。有那麼幾天,曾經絕望過,想用兩種辦法結束這一切。一是站在床沿上向對面牆壁衝撞;第二種是從門口向衛生間助跑,撞死在衛生間的洗漱池角上。
中國新聞周刊:你最終沒這麼做。
李莊:那段時間一想到80多歲的父母,就不忍心那樣做。如果父母不在了,可能我的顧忌會少些,人嘛,早晚一死,和他們的聲譽影響捆綁在一起,死得轟轟烈烈,也值。我父母都是戰爭年代參加革命槍林彈雨過來的,兒子被抓,他們已經遭受打擊,要是知道我死了,我怕他們經受不起。文革期間,我才幾歲,父親被打倒,關在「五七」干校種地餵豬。有一次,我和我二哥偷偷去看父親,圍牆太高,我就踩在哥哥肩上趴在牆頭看父親收胡蘿蔔。父親看到我,偷偷扔給我一個胡蘿蔔,被看管的人發現了,一頓毒打。那個場景我永遠忘不掉。
中國新聞周刊:經歷了這麼多,你還相信法律和正義嗎?
李莊:在現代人類文明的今天,我們不相信法律,還能相信什麼呢?
中國新聞週刊:對於自己的辦案風格有沒有覺得需要改進的地方?
李莊:應該再注意一些方式方法,太激烈不好。
中國新聞周刊:在你心目中,法治中國應該是怎樣的?
李莊:寬嚴相濟恩威並舉,教育與打擊相結合。《論語》裡面有一段話說得很有道理,「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前者過於強調嚴政酷刑,但民眾的廉恥之心不能喚醒,被迫遵紀守法。而後者強調用道德禮儀去教化開導民眾,讓他們輕鬆愉快地生活,懂得廉恥,高高興興地去遵紀守法。這才是法治的最高境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