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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財產公示範圍引熱議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12-25]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廣東等多地施行領導幹部家庭財產申報引發了廣泛關注,對於公務員是否應該有「財產隱私」?網友們也發表了不同的觀點。

12月9日,廣東省試行官員財產公示試點名單誕生:珠海市橫琴新區、廣州市南沙新區、韶關市始興縣作為試點區縣,引發了社會各界廣泛的關注。據瞭解,珠海市橫琴新區半年來試行的官員財產公示,採取的是「內部公示制度」,即相關幹部個人財產情況通過內部網絡,向橫琴新區全體幹部職工公示。

官員財產應該在什麼範圍內公示?這是此次試點的關鍵,也是學者、網友們討論的一個重點。一些學者表示,「受理申報後不向社會公開」,是導致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始終未能發揮較大作用的最重要原因。因此,有學者建議官員財產申報後應向全社會公開,要賦予社會公眾具體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而反對的聲音認為,公示財產範圍,不應該是全體公眾。全國人大代表、律師劉玲就表示,官員財產公示侵犯隱私權,可能被犯罪分子「盯上」。劉玲認為,公務員財產應主要向有權機構(紀委、監察部門或者其他專門機構)申報、公示。

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在微博上公開表示,官員財產與老百姓財產是兩回事,「官員掌控公共資源、行使公共權力,他們的房產信息、尤其是一定級別的幹部、重要崗位幹部,不該是隱私」。

他的觀點得到了不少網友的贊同。新浪網友「樹影婆娑」說,政府有關部門的自查自糾還是有局限的,前不久廣東番禺對曝光「房叔」房產信息的人動用「撤職」處罰!就說明了某些政府官員腦子裡想的還是為自己的財產信息打上一堵防火牆。網友「飛滿弓」評論說:手持公器,公開收入財產、接受監督,這是國際通行的慣例,這都要否定嗎?

針對眾多網友的熱議,人民網微博點評說,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官員財產公開才是治本之策,網絡反腐也需程序正義。網民應通過合法途徑舉報。

      責任編輯:賈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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