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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重集團原董事長被控貪850多萬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1-24]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快報報道,繼數年前廣州廣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廣重集團」)原董事長王勝傑被判刑後,他的繼任者許揚先因涉嫌共同與人侵吞851萬多元,昨日在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佛山中院」)受審。

截留收益自行分配

廣重集團的產業領域包括能源、環保、交通、石化、鋼鐵等,核心企業是廣州廣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原廣州重型機器廠),曾入選2007年和2008年中國機械工業500強企業。去年7月,與許揚先案息息相關的三個人——廣重集團財務部原部長蔡永強、原副部長何桂屏和原物資經營部部長曾繼業被控貪污罪在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受審。

許揚先被指控的最早一宗涉嫌犯罪行為要追溯到12年前。當時許揚先是廣重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檢察機關指控,2001年1月,許揚先夥同時任廣重集團董事長孟某(已故)、財務部部長周某(另案處理)等人,私自製定分配標準,賬外截留並隱瞞屬於廣重集團的投資收益133萬多元,並以發放獎金的名義分給集團部分管理人員。其中,許揚先分得4.94萬元。

昨日庭審否認指控

之後,許揚先晉陞為廣重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作為掌舵者的他被指在2004年9月,利用負責廣重集團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夥同時任該集團財務部部長蔡永強、財務部副部長何桂屏、時任廣重集團物資經營部部長兼廣州市創集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創集公司)副總經理的曾繼業(均另案處理),採取隱瞞、截留的方式,共同侵吞了廣重集團的投資收益款851萬多元,由許揚先參股的創集公司佔有和使用。

指控稱,2005年6月,因紀委對廣重集團原董事長王勝傑進行調查,許揚先與蔡永強、何桂屏、曾繼業為掩蓋上述犯罪事實,通過編造虛假會計業務的方式將等同金額的現金退回給廣重集團。

檢察機關認為,許揚先的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和私分國有資產罪。

在昨日的庭審中許揚先當庭翻供,他稱在偵查階段所做的很多供述和證言並非他本人的真實表達,並且否認自己犯了貪污罪和私分國有資產罪。

      責任編輯:紅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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