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深圳特區報報道,不久前榮升父親的藝人黃貫中,涉於去年9月9日的香港立法會選舉日,在投票站內拍照並將照片上載至微博,違反選舉條例,警方經多月調查後,前日在香港大埔區將黃拘捕後,准予保釋候查。
黃貫中在9月9日的立法會選舉日,在投票站內拍照並將照片上載至微博,當時上傳照片,大批粉絲還爭相誇讚,但他自己在過夜後卻把該照刪除,黃貫中寫道:「刪除上一條微博,朋友告知原來這是犯法的,希望不會坐牢,唉!」
警方經調查後,日前以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541D章《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規例》將他拘捕,由大埔警區重案組第三隊跟進。根據《立法會選舉程序規例》,任何人士如無選管會成員或票站主任准許,在票站內拍照、錄像或錄音,均屬違法,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黃貫中29日被拘捕後,還一派輕鬆地說:「工作要緊,不方便受訪,晚點再說,等我瞭解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