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記者6日從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獲悉,造成11人死亡、5人受傷的2012年瀘溪「5·27」重大水上交通事故日前已有處理結果,包括縣交通局局長在內的15名幹部受到處分。
湖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前就瀘溪縣「5·27」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結果發出通報稱,2012年5月27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瀘溪縣浦市鎮沅江水域發生「湘辰溪客0085」客船沉沒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導致11人死亡、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05萬元。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因客船駕駛員操作失誤、臨危處置不當、乘客未穿救生衣和水上安全監管工作不到位所引發的重大水上交通安全責任事故。
通報稱,經湖南省政府審查同意,決定對「5·27」事故中客船駕駛員康征武以涉嫌重大事故責任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給予對該事故負有相關監管責任的辰溪縣交通運輸局局長、黨委副書記(副縣級幹部)曾德華,瀘溪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劉本國,辰溪縣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地方海事處主任趙長銀,瀘溪縣浦市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王海軍,辰溪縣孝坪鎮鎮長余學泉,瀘溪縣地方海事處主任張樹鋒,瀘溪縣地方海事處浦市海事所所長鄧元珍等15人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5·27」事故發生在「打非治違」集中行動期間和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驗收前夕,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影響惡劣。這起事故充分暴露了當地有關行業領域「打非治違」不深入,隱患排查不徹底,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不落實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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