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針對蘋果維修不公平格式條款,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全國副省級以上消費者協會(委員會)15日共同曝光並點評蘋果產品維修十大問題。
消費者萬先生於2012年3月購買了一部蘋果手機,使用2個月出現手機揚聲器沒有聲音的情況,到當地蘋果服務商處進行維修,通過40天左右的維修,不但沒把手機修好,一些原有的好零件反而被換了。
一消費者購買蘋果手機後,在15日內發現手機出現質量問題,找到當地蘋果服務商,對方檢測後認為確有故障,但不予出具檢測報告,妨礙了消費者行使換新的權利。
據不完全統計,2012年各地消協組織共受理蘋果公司產品投訴2170件,其中涉及售後服務的投訴占25.6%,高出家電全行業平均水平7個百分點。從各地消協受理的投訴情況看,售後維修服務方面的投訴,突出體現為部分經銷商或維修點存在更換強制留舊件、擅自更換好部件、維修損壞多敷衍、單方判斷拒維修、數據損失不負責、維修換新爭議大、履行義務不充分、換件欺詐騙客戶、檢測維修不出據、修理拖延時間長等十類問題。
中消協稱,對此,中國各地消費協組織曾兩次對蘋果維修條款進行曝光點評,但截至目前,距第二次點評的發佈已過去半年有餘,蘋果公司沒有正式回應,涉評的大部分問題沒有得到改正,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仍在持續。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蘇號朋教授認為,蘋果公司提供的格式條款中存在諸多不公平、不合理之處,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蔣蘇華律師認為,在現行的訴訟法律制度下,群體性的蘋果消費者難以進行集體抱團維權,而單個消費者又受限於維權所需的法律技能與成本,同時一旦強勢企業不予配合,消費者保護組織也很容易陷入雖有心但卻無力解決的困境;從長遠來看,解決此類問題的根本途徑則是,通過修訂法律在賦予消費者更便捷、更容易、更經濟維權途徑的同時,加重違法者的違法責任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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