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日前,有記者就蘋果向中國消費者道歉一事,對話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劉俊海稱蘋果公司最終道歉,是中國消費者的勝利,也是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勝利,是中國法治的勝利。從另一個角度,這同時是蘋果和中國消費者走向多贏共享的第一步。
據法制日報報道,國家工商總局市場規範管理司有關負責人日前在關於「蘋果」合同格式條款專項整治工作督辦會議上表示,雖然蘋果公司向消費者致歉,但對蘋果公司的監管不能放鬆,對蘋果公司不遵守中國法律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堅決予以追究,對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堅決依法處理。
此前的4月1日晚間,在重重壓力之下,蘋果公司發佈了落款為CEO蒂姆-庫克(Tim Cook)的致消費者公開信,信中對此前由於溝通不足導致的顧慮或誤會表示歉意,並宣佈根據前段時間媒體曝光的問題,針對中國區售後服務做出四項重大調整。
在整個質疑、勸諭過程中,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中消協副會長劉俊海始終站在最前沿。從2012年6月最早在媒體發出炮轟蘋果霸王條款的文章開始,到蘋果正式道歉,劉俊海稱這其中有成就感,但更多的是反思。
□對話
「出現雙重標準也有我們自己法律的原因」
記者:蘋果公司最終道歉了,這是誰的勝利?
劉俊海:這是中國消費者的勝利,也是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勝利,是中國法治的勝利。從另一個角度,這同時是蘋果和中國消費者走向多贏共享的第一步。
記者:跳出對蘋果公司的指責,現在反過來看,在這個事件中我們自己最需要反思的是什麼?
劉俊海:最首要的,就是我們今年要抓緊修改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一定要瞄準世界最前沿、最高水準的消法。現在有一些觀點,認為中國是發展中國家,所以中國的消法也是發展中的法,意思就是比別人的差一點。但現在世界是平等的了,經濟全球化以後,雙重標準不能再繼續下去了。
消除雙重標準要靠兩個途徑,一個是跨國公司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但是如果跨國公司不這麼干,就得靠立法者的強制了。所以如果我們把中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提高到像其他國家一樣高,甚至比其他國家還高,跨國公司在中國就沒法搞雙重標準了。
所以蘋果之所以會出現雙重標準,也有我們自己法律的原因,在適用當中的確存在操作性不強的問題,我們既要看到蘋果公司的問題,也要看到下一步健全立法的內在動力和外在壓力。
記者:現有法律對國內企業的約束是否足夠,還是僅僅對跨國企業約束不足?
劉俊海:這裡面有一個問題,可能不在立法層面,而在執法層面。就是過去我們對於跨國公司,主要是鼓勵多、支持多、保護多,但是規範少、監管少、處罰少。我們的執法部門對於國內的小規模企業、個體戶、小攤小販執法力度還是很大的,但是對跨國公司就彬彬有禮。下一步我們要做到公平執法、公平監管,不管什麼性質的企業,要一視同仁。
記者:在整個事件中,有評論提出,監管蘋果霸王條款的應該是法律而非道德,那麼此前有沒有司法機關對蘋果的具體行為定性為違法?
劉俊海:這一塊是司法的缺漏。我曾經有一個想法,公益訴訟已經被新修改的民訴法確定下來,如果對蘋果勸諭無效的話,中消協或者地方消協就可以提起公益訴訟。現在這塊最大的問題就是立案難,如果法院立案了,就不會有那麼多消費者投訴到消協了,法院如果判了蘋果霸王條款無效,那麼蘋果就沒有底氣了。
「蘋果應該對中國消費者存感恩之心」
記者:你怎麼評價蘋果公司?
劉俊海:蘋果的科技創新能力、創業能力讓人欽佩,但它有兩個方面的工作一直存在問題,一個方面是它的法務管理一直不嚴謹,第二個是社會責任戰略基本上是空缺的。蘋果道歉信說是和消費者溝通不夠,但我認為這不是關鍵,關鍵是有沒有對消費者存感恩之心。
記者:法務管理不嚴謹怎麼理解?
劉俊海:和很多跨國公司一樣,蘋果對中國法律環境有誤判。中國的消法頒布快20年了,並不落後,很多跨國公司到中國以後,並沒有認真研究中國的法律,特別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沒有意識到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
以後的企業生態環境,消法非常重要,因為消費者決定了企業的命運,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比公司法還重要,否則你怎麼解釋蘋果129億市值一天就蒸發了呢。這就是中國消費者的力量,因為你沒有學好中國的消法。
記者:您剛才提到感恩之心。有網友提出,消費者購買手機,和企業是平等的民事關係,並不存在誰感恩誰的問題。
劉俊海:這樣的說法是對商業倫理的無知。我們的確要感恩喬布斯留下了好的技術,但是另一方面你得感恩我們對你的選擇和信任。這是多贏共享、共生共榮的關係,我希望其他跨國公司不要重蹈蘋果的悲劇。
記者:這件事情對中國消費者有什麼啟示呢?
劉俊海:我認為對消費者最大的啟示就是,以後我們選購產品時,還要倡導社會責任消費理念。就是你購買產品的時候除了產品質量以外,還要看下企業有沒有對消費者的感恩之心,有沒有不斷科技創新的智商,有沒有受廣大消費者尊重的情商,有沒有對中國法律深刻理解的法商,有沒有對中國商業倫理認同的德商,有了這些東西,我們就用鈔票投票;如果沒有,我們就用腳投票;如果買了東西以後它沒有做到位,那就用訴狀投票。
「指責蘋果霸王條款是為了公共利益」
記者:您是最早公開對蘋果霸王條款進行指責的人之一,最初是出於什麼動機?
劉俊海:出於公共利益的考慮。法學是公平之學、正義之學,不是唯利是圖、助紂為虐之學,也不是見利忘義之學。我認為學法律的人,要有一個核心價值觀。給弱者代言賺不到錢,但法律人不為弱者發言,誰替弱者發言,誰替公益吶喊?
記者:購買手機是個人行為,怎麼區分其中私權和公益的界限?
劉俊海:捍衛私權和維護公益二者是良性互動的,而且是相互轉化的。你看著每個買手機的人都是單獨民事關係,但因為買的人太多了,量大面廣,加在一塊就轉變成公共利益了。有人說我要麼拿了錢,要麼是偏執狂,他就不懂這是在捍衛公共利益,也同時在捍衛消費者的私權。
記者:我看到網上針對您發表的言論,有一些攻擊的語言。
劉俊海:這次我發表一些言論,的確受到了很多人攻擊。我不希望在維權道路上遇到見死不救的場景,有一些人是挺身而出了,他為弱者代言,最後成了被攻擊的對象,也沒有人救他。
記者:攻擊言論中很多人認為您包括一些媒體指責蘋果是帶著其他目的的,您怎麼看?
劉俊海:對跨國公司維權,我們一定要警惕泛政治化觀點,這樣很危險,會動搖我國對外開放的形象。我從來沒說要把蘋果趕出去,我是希望他和中國消費者多贏共享。帶著這樣觀點的人會認為,蘋果是弱者了,被欺負了。我給他們正本清源,在消費者和企業的關係中,消費者才是弱者,我為消費者吶喊是在幫助弱者,是就事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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