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先按最寬的公租房申請標準提出申請,進入住房保障的「大池子」內,可以先選擇住公租房過渡,待有了經適房、限價房等配售型保障房時,再申請配售。昨天,市住建委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分配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從4月19日起,全市保障房實行統一申請、審核,即申請家庭統一按照現行的公租房准入標準、審核程序審核。
據北京晨報報道,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統一申請審核政策實行後,准入條件將隨經濟社會發展進行動態調整,逐步擴大保障範圍,解決更多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符公租房標準即納入保障
通知稱,本市保障房實行「租售並舉,以租為主」。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統一填寫《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並遞交相關證明材料。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在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請時,應同時提供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中做相應標注和說明。
提交申請表後,申請家庭將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規定的公共租賃住房准入標準、審核程序進行審核,審核通過並獲得備案資格的家庭,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公租房輪候超期或獲補貼
按照統一申請審核政策備案的家庭,分配實行租售並舉,以租為主。先通過配租公共租賃住房予以保障,待有可配售房源時,按照屆時北京配售型保障房政策進行配售資格核定並組織配售。
通知稱,鼓勵各區縣結合自身實際,加大工作創新力度,對輪候公共租賃住房超過一定期限的家庭,可以採取擴大租金補貼範圍,由輪候家庭承租社會存量房源等方式解決。
統一申請審核政策實行前已備案的輪候家庭,仍然按照原方式進行保障,在輪候期間,可通過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或其他方式解決過渡需求。
籌集保障房源不拘於新建
通知還要求,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要進一步摸清本區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底數,按照「十二五」期間基本解決輪候家庭住房困難的工作目標,合理制定工作計劃和配租配售方案並向社會公佈。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要在積極完成新建任務的基礎上,因地制宜,通過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房源。
保障房申請流程
提出申請
(按最寬的公租房申請標準)
納入保障
(進入住房保障的「大池子」)
以租為主
(可先選擇租住公租房過渡)
申請配售
(待有了經適房、限價房等配售型保障房時申請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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