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15日從重慶巴南區委組織部獲悉,巴南區探索建立不合格黨員退出機制,對存在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等情形的,依照規定分別給予勸其退黨、除名、開除黨籍等處置。目前已有15名不合格黨員被處置。
據新華網報道,什麼樣的黨員屬於不合格?巴南區委組織部表示將按照「三七」標準:「三」即是對存在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經黨支部教育仍無改變等三種情形的黨員,勸其退黨;「七」即對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等五種情形的黨員進行除名處置;對嚴重觸犯刑律,或留黨察看期滿錯誤不改等兩種情形的黨員,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處置不合格黨員按照「四必」程序,即必須經過調查核實、必須進行組織談話、必須召開黨員大會討論決定、必須報上級審批,並規範了黨員申訴制度、處置情況群眾評議制度。同時,對已處置的不合格黨員開展結對幫教,促進他們改正轉變。
目前,巴南區已處置不合格黨員15名,有129名群眾參與評議不合格黨員處置。巴南區原花溪街道群樂村黨委副書記鄭逢亢被舉報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錢財。區委組織部會同區紀委進行了調查核實,並按照程序給予鄭逢亢開除黨籍的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