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視點報道,南京市中級法院5月3日對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受賄案一審宣判,認定黃勝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至2011年,黃勝多次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23萬餘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