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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極端利己主義侵蝕中國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5-07]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博導劉建明在人民論壇雜誌(總第402期) 上發表文章稱「極端利己主義侵蝕中國」,文章說,儘管媒體上不斷宣傳「捨己為人」的模範事跡,各種見義勇為的表彰活動不斷舉行,但利己主義思潮卻超越了應有的界限,日益猖獗。原文如下:

北京大學錢理群教授在武漢大學「『理想大學』專題研討會」上說:「我們的一些大學,包括北京大學,正在培養一些『精緻的利己主義者』,他們高智商,世俗,老到,善於表演,懂得配合,更善於利用體制達到自己的目的。」這種「精緻利己主義」的提法是否恰當暫且不論,但錢教授的結論反映了當前利己主義思潮盛行,各種詐騙、貪腐、鑽營等極端利己主義行為層出不窮,手段之卑劣正在日益惡化。

利己主義思潮有一定的歷史進步性

利己主義作為歷史悠久的人類慾望,有了人類就有了它,作為一種社會思潮,它產生於17世紀,歐洲早期思想家霍布斯、孟德維爾和愛爾維修等人對其都做過理論概括。商品經濟社會一旦缺乏仁愛,個人主義膨脹,利己主義便愈演愈烈,隨之還出現為其辯解的理論聖壇。有人把利己看作人的天性,有人把個人利益視為高於一切的準則,有人深信為個人奮鬥天經地義。無可置疑,一切正當、合理的利益追求,都無愧為人類的重要價值所在,也是社會進步的動力。但不擇手段地追逐名利,把個人利益建築在損害他人利益基礎上,則是極端利己主義的污濁信條。

西方資產階級處於上升時期,反對禁慾主義和封建特權,要求維護個人利益,把利己主義信念作為思想武器和道德準則。如果多數人利益遭到侵害,就談不上社會整體利益,即使少數人、甚至個人的正當利益被無端損害,也是違反道德和法律的。這種思潮激發了人類為獲取個人財富而投入各種經營活動,也激發了富有天賦的人投入科學研究而創造了科技生產力,推動了資本主義產業革命的飛速發展。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崛起,一批新興富豪的出現,誘導許多人不擇手段地追逐自我利益,由邊沁-密爾倡導的功利-利己主義原則、席勒與塔夫茲等人宣揚的實用-利己主義原則、薩特等人強調的存在主義的利己主義理論,對利己主義的各種表現和可能導致的後果進行了探討。這些理論家都以善惡為尺度,剖析利己主義思潮對人類良知的利弊,但他們沒有對人們逐利行為的失控而導致瘋狂的掠奪進行分析,對剝削制度建立在極端利己主義思想基礎上這一本質,也沒有任何觸及。總體看來,歷史上的利己主義思潮有一定的進步意義。

極端利己主義助推巧取豪奪的不良社會風氣

改革開放後中國進入經濟社會,人人都把致富作為生存的直接目標,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但在相當範圍內也滋長了個人主義思想,利他主義受到衝擊,各種巧取豪奪恣意妄為。儘管媒體上不斷宣傳「捨己為人」的模範事跡,各種見義勇為的表彰活動不斷舉行,但利己主義思潮卻超越了應有的界限,日益猖獗,經濟領域的極端利己主義一波接一波風起,官場、高校和學術領域的極端利己主義也在暗流湧動。

許多經營者拋棄道德與法律約束,不擇手段地壓低成本,製造種種低劣產品。為富不仁侵染了眾多企業和商家的靈魂,經營者不僅騙取消費者的錢財,而且直接威脅消費者的生命安全。一旦商家的極端利己主義攫取了不義之財,對普通大眾便產生了難以抵禦的誘惑,導致社會物慾橫流,盜劫拐騙猖獗,使勤勞者可能忘記財富需要誠實的勞動才能獲得。當社會沒有公正地給人們提供勤勞致富的機會,或勞動與收入失去應有的匹配,各種盜竊和詐騙也會與日俱增。這樣,財富擊敗了良知,也擊敗了榮譽,極端利己主義思潮便氾濫起來。

極端利己主義不是一般的損人利己,而是致人以絕境或死地的掠奪,已經踐踏法律紅線。許多騙子、盜竊分子把「弱肉強食」作為生存規則,將其視為刀尖上的競爭。從「勞動一輩子不如炒一套房子」、「勞動一輩子不如投機一陣子」發展到「勞動一輩子不如詐騙、盜竊一下子」,既反映了商品經濟社會博弈的白熱化,也反映了強烈致富慾望受挫而產生的冒險心理。許多人已厭惡誠實的勞動,奉行損人利己的信條,正如一位騙子反問:「哪個成功人士、億萬富豪和連連晉陞的官人,不是靠甜言蜜語、陽奉陰違、弄虛作假騙取榮華富貴?欺詐是成功之母!」這話代表了一種思潮,一種對現實的錯誤評判。在極端利己主義者的眼裡,沒有損人利己,就沒有財富,沒有堂堂正正的生活,也反映了某些經濟政策和市場管理的漏洞產生的誤導。

當下極端利己主義膨脹的根源與遏制途徑

極端利己主義思潮蔓延,同法紀鬆弛、社會風氣惡化這兩大根源有關。從道理上說,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而造成他人損失,均為詐騙。凡詐騙,警方與法院均應依法懲辦與處理,現行法律對詐騙沒有「不予立案」的規定。因詐騙金額小不予法辦,那麼學術詐騙、考試作弊多不涉及金錢,是否法律不予追究?只要被騙者報案,公安機關就應立案,確定證據是公安機關的責任,定罪是法院的特權,不予立案不啻是放縱敲詐,保護犯罪。小詐小騙法警不問,大詐大騙必然發力亂道,極端利己主義就會猖獗而不可收。法紀鬆弛,各種詐騙和盜竊公開操刀,無所顧忌,極端利己主義便極度風行。

同時,少數官員背棄誠信,欺騙組織、欺騙人民,白天是人,夜間是鬼,為盜竊、詐騙的頻發推波助瀾。湖北省監利縣前縣委書記楊道洲因受賄被查,在任時他竟莫名其妙地被評為全省「廉政標兵」,在全省反腐倡廉大會上作了廉政報告:「一想到監利的十萬災民,一想到監利落後的經濟,一想到組織上對我的信任,我的神經就一緊。我是人民的兒子,我沒有貪圖母親錢財的理由!」此言博得掌聲,發揮了偽裝作用,但對人民則是無情的詐騙。

無論在官場還是在民間,極端利己主義儘管多有美言媚態,或有極為「精緻」、完美的表演,只要它踐踏法律,人們不輕率、不輕信、不麻痺,就能將其繩之以法。但大量所謂「精緻」的極端利己主義是游離於法律之外的,只有創造正直的道德環境和公正的處世原則、培育人們健康的精神追求,才能一步步克服。因而,重塑我們的政治道德,改造社會風氣,是當務之急。

在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國家、政府和主導意識形態應有一套符合社會進步法則的利己與利他主義原則,這就是:社會利益應是個人利益的總和,個人利益又與他人利益是互惠關係;公共利益必須促進個人利益,追求個人利益不應損害他人和社會利益。如果以損害公民的個人利益來維護公共利益,都是一種虛偽的說辭,因為取締個人利益不會有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蔑視他人利益都是對他人利益無情掠奪的開始。實際上,無論個人利益還是公共利益都與具體的個人利益相聯繫,二者本並不衝突,只是將其中一方的利益追求突破固有的界限,侵害了另一方應有的權利,使利己主義和利他主義改變了性質。追求個人利益是自我價值的要素之一,但歷史表明,利他主義的實現才有助於個人利益的實現,因此利己主義是有條件、有限度的。這就是,只有在利他前提下的利己主義才是正當的、合乎道德的,否則將使各種巧取豪奪囂張和橫行。只有在這些思想原則的指導下,才能找到遏制極端利己主義思潮蔓延的根本途徑。

      責任編輯:春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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