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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損失已追回 建議輕判劉志軍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6-10]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齊魯晚報報道,庭審結束後,劉志軍辯護律師錢列陽、婁秋琴接受了記者採訪。律師透露,劉的認罪態度很好,悔罪慾望強烈。庭審的個人陳述中,劉聲淚俱下地感謝辦案機關的教育,說自己對不起家人、很後悔。檢方當庭表示,劉志軍有坦白情節,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和受賄贓款基本已挽回,提出了從輕處罰的量刑建議。

庭審前見律師

曾多次提到高鐵

剪了短髮的劉志軍跟被拘捕之前相比,瘦了一圈。庭審從早上8點半開始,持續到12點,中間休庭休息了20分鐘,在庭審期間,劉志軍始終站著,沒有坐在身旁鋪有軟墊的椅子上。劉的辯護律師婁秋琴說,這可能是因為他多年工作落下的老毛病。

8日下午,庭審的前一天,婁秋琴在看守所隔著金屬柵欄見到了劉志軍,她跟這位落馬高官強調了第二天的庭審流程。而婁秋琴回憶,從今年年初見到劉志軍時,劉基本上就和現在一樣瘦。

在之前的數次會面中,劉志軍曾向婁秋琴談起過高鐵,這也讓這位律師覺著劉對高鐵的感情很深。劉志軍告訴婁秋琴,每個高鐵站他都能用不同的四個字來形容,因為他在裡面傾注了很多設計理念。

9日的庭審中,劉志軍做了十幾分鐘的個人陳述,他為此寫了好幾頁紙的草稿。劉在陳述中感謝了黨和國家的栽培、辦案部門對他的教育。劉說他出身農民,本應該利用自己的能力,為中國夢和鐵道貢獻自己的力量,而自己因為放鬆了學習和警惕,犯下了今天的錯誤,他很後悔,也對不起自己的家人。

在短短的十幾分鐘裡,這位前鐵道部長哭了好幾次,並且當庭表示不會上訴。

控辯雙方焦點:

4900萬是否屬受賄

庭審結束後,劉志軍的辯護律師錢列陽向記者表示,他們對檢方提供的證據的合法性、來源、真實性沒有異議。庭上控辯雙方最大的辯論焦點,在於對兩筆款項的性質是否構成受賄罪有爭議。

一是劉志軍指使山西女商人丁羽心(丁書苗),為使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減輕刑罰所花的4400多萬元人民幣;二是劉志軍指使丁羽心,為2006年升任鐵道部副部長的一位劉志軍手下「買官」花費的500萬元。錢列陽認為,這兩筆錢只是丁羽心等受被告人劉志軍要求去花的錢,而不應該算是被告人個人的受賄。

在此次案件審理中,並沒有性賄賂的相關內容,檢方的起訴書裡也沒有提及。錢列陽向記者解釋說,這是因為刑法上並未把性賄賂認定為犯罪。

案件中劉並無立功表現

錢列陽向記者表示,在這次案件中,劉志軍並沒有立功表現,也沒有任何的檢舉揭發。但在紀委調查時,劉志軍都是如實供述的,包括紀委已經掌握的內容和並未掌握的內容。

婁秋琴表示,6460.54萬元中,劉志軍方面退還的款項超過了80%。因為劉志軍坦白態度良好,以及退還了大部分贓款,所以在9日上午的庭審中,公訴人並未提出建議量刑標準,而是提出了可以從輕處罰的量刑建議。

法院考慮劉身體原因

庭審時間不宜過長

對於當天的庭審,婁秋琴還告訴記者,此次檢方提供的證據有四百多卷,之前已經在秦城開過了控辯審三方參加的庭前會議,所以在上午的庭審中,雙方沒有異議的證據就沒有再提及,而之前法院也考慮過劉志軍的身體原因,庭審時間不宜太長。

錢列陽則表示,作為律師,在這個案件中是從法律的角度、從符合整個社會法制完善的大方向入手,而此次案件,也應該用法制標準來衡量,能接受歷史的考驗。

      責任編輯:晨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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