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今日表示,上訴人唐慧與被上訴人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勞動教養行政賠償一案,定於2013年7月2日8:30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
據湖南法院網消息,2006年10月,永州發生「11歲女孩被逼賣淫」案,受害者之母唐慧強烈要求法院判處犯罪嫌疑人死刑,處理瀆職民警,要求經濟賠償。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判處兩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無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勞教委以唐慧鬧訪、纏訪嚴重擾亂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決定對其勞動教養1年零6個月。唐慧5天後向湖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提出書面復議申請。8月10日,湖南省勞教委決定撤銷永州市勞教委對唐慧的勞教決定。隨後,唐慧就被勞教一事要求國家賠償,但申請被駁回。
今年1月22日,唐慧在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要求就勞教賠償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書面賠禮道歉和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4月12日,永州法院一審判唐慧敗訴。
4月30日,敗訴的唐慧郵寄出行政上訴狀,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之前判決,要求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對她道歉並賠償。5月19日,唐慧收到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書,被告知她的上訴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湖南省高院已予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