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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新民參加會議。資料圖 【文匯網訊】「反腐風暴」來襲,全國多名省部級官員「落馬」,雲南也有多名廳級官員被調查。
據雲南網報道,和新民,這位履職剛一年半的怒江州女副州長自己也沒有想到,她的仕途,會因為一家名叫「王和椎間盤突出骨質增生專科醫院」的小醫院而畫上句號。
在2012年3月至5月中央部署的社會保障資金審計中,位於怒江州六庫鎮的王和椎間盤突出骨質增生專科醫院,被審計出實際經營負責人沈誦福騙取怒江州和瀘水縣的醫療保險統籌基金117萬元。今年4月26日,沈誦福因合同詐騙罪,被怒江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罰金人民幣50萬元。
沈誦福的落網,只是「亞馬遜平原上蝴蝶扇動的第一下翅膀」。2012年8月3日,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社會保險局局長木培龍被「請」進怒江州檢察院。緊接著,怒江州人民醫院院長楊福堂、怒江州衛生局局長普永恆相繼落網。時任怒江州副州長的前怒江州中醫院院長和新民,也被發現存在「問題」。
6月7日,省檢察院以涉嫌5次受賄共206萬元決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和新民,該逮捕決定當天即被執行。立案到執行逮捕,僅用了10天。
冒牌「王和」醫院的成立
成立不到一個月,就被怒江州社保局批准成醫保二級定點醫療機構
怒江州瀘水縣六庫鎮興源路,王和椎間盤突出骨質增生專科醫院,這個引起怒江州衛生系統地震的震源,就位於這條不起眼的小巷子裡,門牌號是5號。
2007年4月中旬,昆明王和椎間盤突出骨質增生專科醫院的院長王和,與曾在醫院打工的福建省人沈誦福,前往瀘水縣六庫鎮考察,準備在此開設私營椎間盤突出骨質增生專科醫院。
一番考察,王和認為在六庫開辦醫院的條件還有所欠缺,「我當時並不看好在怒江州辦醫院,給怒江州衛生局提供了我的身份證、執業醫師資格證等材料後,我就很快就回昆明瞭。」他說。誰也不知道,王和提供給怒江州衛生局的身份證、執業醫師資格證等材料,如何被沈誦福加以利用——2007年4月15日,沒得到王和授權,不具備醫師資質、醫師執業資質的沈誦福根據這些材料,冒用王和名義向怒江州衛生局申請成立醫療機構。一個月後,怒江州衛生局、瀘水縣工商局等部門批准六庫王和椎間盤突出骨質增生專科醫院成立。醫院的實際負責人,是沈誦福。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民營醫院院長說:「王和醫院成立不到一個月,就被怒江州社保局批准成為醫療保險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據我所知,他們不具備相應條件,材料也不足。我們醫院材料齊全,已經審批了一年多,定點醫療還沒批下來。」
「怒江王和醫院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冒用我的名義,是典型的冒牌醫院。」王和在昆明的醫院都不是定點醫療機構,怒江這個冒牌醫院卻成了定點醫療機構,這讓他感到不可思議。
審計發現騙醫保100多萬
衛生系統打招呼讓他們暫時不要營業,但不知道是不是有恃無恐,六庫王和醫院還是正常營業,於是被審計出騙保
昔日門庭若市的六庫王和椎間盤突出骨質增生專科醫院,如今大門緊鎖。透過積滿灰塵的玻璃向內看,房子裡空空蕩蕩。旁邊小賣部老闆說:「大半年前醫院就關了,工作人員都回老家了。」
騙保事發,是因一次社會保障資金審計。2012年3月至5月,中央部署了一次全國範圍的社會保障資金審計。5月,王和醫院被查出「有問題」。
六庫鎮一位知情的民營皮膚科專科醫院院長說:「審計組來之前,衛生系統已經有人給王和醫院打了招呼,讓他們暫時不要營業。但不知道是不是有恃無恐,王和醫院還是正常營業,於是被審計出騙取醫保。」
2012年6月12日,沈誦福被捕。2013年2月,怒江州檢察機關指控,沈誦福騙取怒江州和瀘水縣的醫療保險統籌基金117萬元,該醫院員工何水宅騙取了州、縣醫療保險統籌基金8.4萬元。
一位知情者說:「六庫王和醫院對前去按摩、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的患者,都是先在『會員卡』上計次數,然後再一次性報銷。比如病人只去了10次,他在報銷的時候就寫30次,這樣套取醫保基金。」
據查,2007年8月21日至2012年3月,沈誦福通過辦理虛假住院手續、冒用王和之名開處方箋、虛報住院天數、虛開處方藥、虛報床位費等方式,騙取州級醫療保險統籌基金66萬元。2009年3月25日至2012年3月,沈誦福使用同樣手法,騙取縣級醫療保險統籌基金51萬元。
2008年5月至2012年5月,何水宅多次幫助沈誦福打印內容虛假的地稅發票。2012年2月,沈誦福因事離開六庫,何水宅在代為經營管理醫院期間,騙取了州、縣醫療保險統籌基金8.4萬元。
今年4月26日,在怒江中院,沈誦福因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罰金50萬元;何水宅因合同詐騙罪被處罰金5萬。二人不服,已提出上訴。
社保局長衛生局長相繼落馬
六庫王和醫院這只「蝴蝶」扇動的第一下翅膀,終於引發了第一場巨大的風暴
2012年8月3日,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社會保險局局長木培龍,被「請」進怒江州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他交待:「我收了沈誦福的38000元錢。」
收了錢自然得辦事。2007年6月,木培龍擔任怒江州醫保中心主任期間,在審核六庫王和醫院申報州級定點醫療機構過程中,明知該醫院不具備條件,還作出同意意見。這一決定最終導致該醫院在被審批為州級定點醫療機構後,從怒江州醫保中心共違規報銷住院費201萬元。
據怒江州檢察機關近日指控,木培龍多次收受和索取他人的賄賂款物,共計19萬元。受賄名單上,有怒江泌尿婦科皮膚科專科醫院、怒江州博愛醫院、怒江州中醫院、怒江州人民醫院等。
最近7年間,怒江泌尿婦科皮膚科專科醫院院長劉志勇向木培龍送禮16000元。對此他如此解釋:「其實就是逢年過節送個禮物,這個也是人之常情。現在一條煙、兩瓶酒,隨便就幾千塊錢。7年下來才1萬6,不算多。」
2013年4月23日,木培龍一案開庭審理。其因濫用職權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因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數罪並罰被處以:有期徒刑10年,沒收贓款10.1萬元。
怒江州政府內一位知情者說,木培龍的一長串的受賄名單,將怒江州衛生局藥管辦主任兼基婦科副科長鍾志堅、怒江州人民醫院院長楊福堂也牽下馬。隨後,怒江州衛生局局長普永恆,因為感受到了「壓力」,主動找到州紀委,坦白了問題。
據瞭解,鍾志堅多次收受他人的賄賂款物,共計人民幣13.9萬元。而楊福堂、普永恆兩人的問題,怒江州紀委、檢察院表示正在調查,許多細節還待核實。有知情人稱,普永恆出的事也牽涉和新民。
上任一年的女副州長出事了
「蝴蝶」扇動的第二下翅膀,讓怒江州副州長、前怒江州中醫院院長和新民的官路戛然而止
一位知情者透露:「和新民的問題,主要是在中醫院擔任院長的時候,因為在藥品回扣、怒江州中醫院門診住院綜合樓建設、下屬一個國有企業資產出售這三件事情上收受了賄賂。」
怒江州中醫院黨支部書記尹相國說,從2008年5月至今年年初,怒江州全州藥品配送,全部由州里的東谷醫藥公司負責。衛生系統的這場地震,也令東谷醫藥公司的老闆張旭貴事發入獄。
尹相國坦言,和新民的事發令自己非常意外:「誰也沒想到她會收受賄賂。或許她的事情只有醫院財務科科長楊江銀知道,但現在楊江銀也被帶走調查了。」
和新民老家在香格里拉,她在怒江讀醫療類中專時認識丈夫陳雲川,畢業後分回迪慶工作,後來再調到怒江州婦幼保健院工作。資料顯示,1998年12月,和新民從州婦幼保健院調至州中醫院任副院長,2001年以副院長身份主持工作,2003年升任院長。2007年,怒江州中醫院由副處級單位升為處級單位。醫院辦公室主任楊長春說,和新民調到醫院後,一直致力於改善醫療設施、提高住院環境:「不是她,現在我們使用的門診住院綜合樓根本蓋不起來。」2004年,醫院現在所使用的位於人民路190號的門診住院綜合樓開始動工。這棟總共10層,面積5441.8平方米的大樓,中標金額為927萬元,決算金額為11702872.63元。當時項目財政撥款總共只有120萬元,和新民想方設法拉來了貸款1200萬元,令工程得以順利繼續。
知情者說,在建設這棟樓的過程中,和新民收受了很大一筆賄賂:「44萬左右。」
2012年,恰逢怒江州換屆選舉。因是無黨派人士,又是女幹部,處級領導任職年齡也符合,1月,和新民任怒江州第十屆人民政府副州長。
■和新民其人
住在老房子裡 穿著也很樸素
在前同事看來,和新民是依靠自己的能力一步一步走上副州長位置的:「她和丈夫陳雲川都不是本地人。社會關係單純,沒有背景。」
一位曾經的部下告訴記者:「和新民家住河西的建行住宅小區,房子比較老,面積100平方米左右。房子裡的裝飾、傢俱都很普通,沒有什麼奢侈的東西。她平時的穿著也很樸素,沒有什麼高檔衣物。」
履任副州長後,和新民一定程度上還是保持著相對樸素的工作作風。她沒有私家車,座駕是州里給配的越野車。一位下屬說:「和新民工作相對單純,作息規律,下班就回家,很少參加接待活動。吃穿用度方面,節儉談不上,鋪張也談不上,屬於正常範疇。」
這個能力出色、作風樸素、沒有背景、風評甚佳的女幹部,最終會被曝出涉嫌5次受賄共206萬元,許多老部下、老同事都唏噓「沒想到」。
2012年3月,履任副州長2個月後,和新民赴國家民政部社會救助室掛職10個月。來自知情人的消息,2013年1月,和新民乘坐飛機返回雲南。在長水機場剛走出登機口,還沒有與前去接她的怒江州政府工作人員見面,省紀委工作人員就將和新民給帶走。
知情者回憶:「當時紀委工作人員和她說了幾句話,她點點頭,就走了。怒江州政府的工作人員隨後返回賓館等待,在下午5點接到電話,讓把和新民在機場的行李拿回去,『不用再等和新民了』。」
同樣在2013年1月,怒江州中醫院職工陸續被州檢察院請去協助調查。沒有人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醫院辦公室主任楊長春回憶,直到1月的某個夜晚,醫院緊急召開職工大會,州政府一位秘書長主持會議,會上當眾宣佈和新民涉嫌違紀違規,希望全院職工配合調查。
今年5月27日,省檢察院受理和新民涉嫌收受巨額賄賂一案。6月7日,省檢以涉嫌5次受賄共206萬元決定逮捕和新民,該逮捕決定當天即被執行。立案到執行逮捕,僅用了10天。
簡介
和新民,女,2012年1月擔任怒江州第十屆政府副州長, 2013年6月7日因涉嫌收受巨額賄賂正式被批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