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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到父親骨灰後,曾賢向工作人員敬禮表示感謝。中新社發 【文匯網訊】「爸爸的去世,對他來說是一種解脫,律師會見父親時已經被折磨得不像人樣,手銬腳鐐,中間還插著一根棍子直不起腰。」據雲南信息報報道,15日,曾成傑的女兒曾珊從長沙殯儀館領回父親骨灰,而其生前遺物也從看守所取回。前日,曾珊接受記者採訪時證實,網上所傳的「曾成傑遺書」屬實,父親曾在兩個月前將遺書原件轉交律師。對於父親被執行死刑,曾珊表示直到兩天之後才接到長沙中院的死刑執行通知,但郵戳時間是7月13日。
家屬:執行死刑後才寄信通知
7月12日,曾珊從北京回湖南之前,還在和律師商討案情,對案子的走向抱有期待。當天上午曾珊到達長沙後,接到哥哥的電話:「哥哥說爸爸已經被執行死刑,通過注射方式。」曾珊稱,她不相信這是事實,但次日上午,他去到長沙中院門前查看佈告後,才知道父親確實已死,而行刑方式不是注射而是槍決。
曾珊表示,父親行刑當日,自己確實未曾接到過法院的執行通知,事發兩天之後,才在吉首收到一封掛號信,這封信正是長沙中院寄給家屬的死刑執行通知,不過信封郵戳時間顯示為7月13日。「這等於是剝奪了家屬的臨終告別權,這合理嗎?」法院的這一做法令曾成傑家人不解,曾珊說她很難想像父親懷著怎樣的心情被押赴刑場,「爸爸一定還有很多話要向我們說。」
對於長沙中院在微博上回應稱,「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對犯人執行死刑時,犯人必須跟親人見面。」曾珊予以駁斥,「如果是父親沒有提這個要求,至少會有遺囑留給我們,至少法院應該出示視頻,而現在完全是死無對證。」
「遺囑」或將進行筆跡鑒定
>昨日上午,曾珊和哥哥曾賢一大早趕到長沙市第二看守所,計劃先拿到父親遺物後,再去殯儀館取回父親骨灰。但遺憾的是,在看守所呆了整整一上午,工作人員硬是以領導開會為由,未將遺物拿給兄妹倆。直到臨近下班時,看守所負責人帶著幾名法院幹部前來與曾賢交涉,讓其先到殯儀館領骨灰,再回到看守所拿遺物,法院拿了一張手寫清單,稱是曾成傑行刑前留下的遺囑,內容除交代棉衣內褲等生活用品燒掉之外,還要求工作人員把打官司的資料以及分別寫給兒子和律師的信轉交親人保管,落款時間正是7月12日。
不過,這份清單仍然被家屬質疑。曾賢表示,字跡與父親筆記相去甚遠,其次是很多用詞習慣頗為怪異,「如抬頭部分,一般人都只會寫我的遺留物品,絕不會寫曾成傑的遺留物品。」曾賢稱,他不會排除做筆跡鑒定的可能。法院工作人員表示,除了衣物等生活用品可以先行拿走,但資料以及信件還需要領導審核後才可交家屬,這讓曾賢有些生氣,「可以肯定的是,遺物裡有很多材料。」法院工作人員表示,這是他們的工作程序,希望家屬理解。
在長沙市殯儀館領取骨灰時,曾賢堅持要最便宜的骨灰盒,曾說父親一輩子在穿著打扮上從來都不肯多花錢,現在雖然死了,他還想把父親的習慣堅持下去。
下午回到看守所,曾賢兄妹倆拿到了清單裡所列出的物品,「至於資料有沒有給全,那也只是天知道了」,曾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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