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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雙江顧問稱李家收到要錢短信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7-2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21日上午,李雙江家庭法律顧問證實,李雙江收到過一條索要50萬元的短信。

據法制晚報報道,昨日有網絡媒體報道過李某某涉輪姦案後,李家人曾被勒索錢財。今天上午,李雙江家庭法律顧問蘭和證實:「李雙江確實收到過這麼一條短信。」據知情人士稱:「對方還曾打電話索要50萬元錢。」

對於李家人承認收到網曝短信,受害人楊女士的代理律師田參軍稱,「不作回應,一切等待法院的認定,楊女士是否被輪姦,與此沒有關係,並且相信法院會公平的。」

田律師稱有媒體報道楊女士的朋友找到媒體承認短信是「自己所發」,但田律師質疑,「有關楊女士的所有消息,都是由我來發佈,那個朋友是誰?楊女士並沒有跟我說過。」

案件還沒有經過法院開庭審理,便出現多次戲劇性轉折。

如果真如媒體報道,在李某某涉嫌輪姦一案中,「受害人」楊女士一方要過錢,是否真的構成敲詐勒索罪?又是否可以免除李某某強姦責任?

據瞭解,海澱法院曾審理過類似案件,並對被告人按敲詐勒索罪判刑。據知情人透露,這起案件發生在2007年,與李某某案存在相似之處。

根據檢察院指控,2007年8月25日,任某等4人找到富商印某,以印某強姦了年輕女孩胡莉(化名)為由,迫使其寫下一張10萬元的欠條。印某寫下證明,稱10萬元是自願給的,屬於補償。

後印某不但沒給錢,還報了警,結果任某等人被抓。

據瞭解,任某和胡莉是同事,胡莉稱自己被強姦,已有自殺的想法。之後任某出於關心,與李某、趙某等人一同找到印某算賬。

4人中,趙某較為熟悉法律。被抓後他稱,去找印某只是告知對方報案是什麼結果、私了是怎麼處理,其沒有敲詐的故意,也沒想到會因為涉嫌敲詐被抓。

最終,法院認為4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4人有期徒刑。

據知情人稱,在敲詐勒索案開庭那天,法官曾問檢察官,胡莉被強姦一事是否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官稱沒有。

而當年辦案的律師上午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證實,當年警方沒有立案,「警方認定雙方屬於婚外性行為」。胡莉的朋友也承認,當時是腦子一熱,沒有看胡莉身上到底有沒有什麼傷痕。

      責任編輯:吳筱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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