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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與李雙江。 【文匯網訊】李某某自稱原本不想去(開房)了,但是被同案嫌疑人的魏某勸說,將自己的車停在地庫,坐魏某的車去了酒店開房。李天一還提到:發生性關係以後,自己給了楊女士500塊,魏某給了1500塊。
據新華網報道,李天一等五人涉嫌輪姦案尚未開庭審理,涉及此案的多位律師已輪番發言。昨日,五名嫌疑人之一的代理律師李在珂接受媒體訪問時指「李某某自以為天下功夫第一,所以在社會上遇到矛盾總喜歡動粗。」並提供案情諸多細節。一位知情人士向媒體爆料,稱李天一在之前的自述中,曾有不利於另一位嫌疑人的言論:李天一稱當晚是經同案嫌疑人魏某勸說才去開房,並在性關係結束後由魏某給了受害人楊女士1500元,自己給了500元。
據悉,五位嫌疑人各請有律師,律師各為其主,李在珂律師此時的言論引發關注。旋即,李家法律顧問蘭和對李在珂言論真實性提出質疑,直指「李在珂擅自發佈所謂細節,極端不負責任。」
李天一自述:車開到李家地庫 經魏某勸說去開房
按照之前媒體的說法,李天一等五人是在酒吧飲酒後,將醉酒楊女士帶去開房並實施輪姦。
但據知情人透露,李天一在之前的自述中卻給出不同說法:當晚,一行人離開酒吧後,並未直接開房,而是到了位於北京海澱區遠大路的金鼎軒吃夜宵,期間他們還跟鄰桌發生衝突。後來離開金鼎軒,開車到了李家地庫。李某某自稱原本不想去(開房)了,但是被同案嫌疑人的魏某勸說,將自己的車停在地庫,坐魏某的車去了酒店開房。李天一還提到:發生性關係以後,自己給了楊女士500塊,魏某給了1500塊。
同案嫌疑人律師李在珂:李某某自認天下功夫第一
據悉,該案將於近期開庭。隨著開庭日期臨近,今天有媒體刊登題為《李某某同案犯律師:李某某自認武功第一 打受害者不為強姦》的報道。
報道稱,李在珂表示,「有視頻證據顯示:受害人在醉酒情況下,被酒吧經理攙扶進李某某等涉案人員車輛。而在此前,李某某等五人已與酒吧經理商量好『小姐出台價格』。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屬於『強迫賣淫罪』,酒吧經理為犯罪主體。」
報道中還提到,李在柯稱「李某某因家教不嚴,又練過幾天跆拳道,自以為天下功夫第一,所以在社會上遇到矛盾總喜歡動粗(前有先例)。所以在『性交易』過程中,楊女士因某種行為惹怒了李某某,導致他大打出手。但他打人並不是為了強姦受害人,可是警察在問詢時他們承認動手打人,所以這個案子就按照強姦罪定性的,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李家法律顧問:李在珂言論不負責任
李某某打人事實存疑在李在珂公佈詳細案情之後,媒體給李家法律顧問蘭和發去短信,蘭和聽聞了消息以後,發出聲明,質疑李在珂公佈信息的真實性,還指出「李在珂擅自發佈所謂細節,極端不負責任」。
蘭和表示,作為李家法律顧問,此案有關李家的信息只有一個發佈渠道。李在珂作為同案犯的代理律師,不可能會見到李某,他公佈的所謂案件詳細信息真實性存疑。
對於李在珂所提供「李某在酒店打人」的情節,蘭和表示,「目前法院並沒有做出司法判定,是否存在打人事實尚存疑問,在這種情況下,李在珂擅自發佈所謂細節,是極端不負責任的。」
第三方律師:當事人或辯護律師攻擊其他人不會影響法院量刑
媒體連線第三方律師戚連峰律師進行解讀。對於李某某的自述與李在珂律師的說法,戚連峰表示,「這個案件被告人一共有五個,每一個被告人在面臨將要受到法律處罰的時候肯定都是最大限度地去讓自己承擔最小的法律責任。辯護律師也是一樣,希望採取一切方法盡可能地使自己的當事人承擔最小的法律責任。這符合每個人的正常的心理取向,這種做法也是符合社會常理的。」戚連峰還提到:「法院會對涉及每一個人的事實進行審理,然後再綜合全案事實,根據法律來做出決定。某個當事人或者某個辯護律師攻擊其他同案嫌疑人,並不會影響法院量刑輕重。最終還是要讓法院來決定。法院審理一定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要有充分的證據,不管輿論在說什麼。所以法院審理案件的時候,原則上來講是不應該受到輿論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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