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李某輪姦案」在7月22日舉行完庭前會議後,風波一直不止。針對有媒體再次曝出「強迫賣淫說」,田參軍確認,「楊女士在案發前就是有正當工作的,據我瞭解,她確係北京某公司職員。該公司在楊女士入職之際,就為其辦理了社會保險。」
據法制晚報7月26日報道 ,「李某輪姦案」在7月22日舉行完庭前會議後,風波一直不止。昨日,李某涉嫌輪姦案同案犯律師李在珂對媒體稱,因楊女士的「某種行為」惹怒了李某,導致李某在酒店大打出手。
對此,李家法律顧問蘭和表示,李某在酒店打人的情節,目前法院並未做出司法判定,是否存在打人事實尚存疑問,在這種情況下,李在珂擅自發佈所謂細節,是極端不負責任的。
有媒體報道稱聯繫到了「李某輪姦案」同案犯代理律師李在珂,他首次對外公佈了此案件兩個重要細節。
第一細節是有視頻證據顯示,受害人在醉酒情況下,被酒吧經理攙扶進李某等涉案人員車輛,對此事實,酒吧經理與五名犯罪嫌疑人無異議。而在此前,李某等五人已與酒吧經理商量好「小姐出台價格」。
第二細節是在「輪流發生性行為」過程中,確實存在被害者楊女士被毆打事實。但據李某等供述,他們的暴力行為並不是為了性侵害,而是性交易過程中楊女士的某些行為惹怒了李某等人,脾氣暴躁的李某動手打人。
李在珂介紹說,李某因家教不嚴,又練過幾天跆拳道,自以為天下功夫第一,所以在社會上遇到矛盾總喜歡動粗(前有先例)。所以在「性交易」過程中,楊女士因某種行為惹怒了李某,導致他大打出手,「但他打人並不是為了強姦受害人,可是警察在問訊時他們承認動手打人,所以這個案子就按照強姦罪定性的,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該消息在網上刊發後,李家法律顧問蘭和律師立即進行了回復,並公開發表聲明予以駁斥,稱李在珂作為同案犯的代理律師,不可能會見到李某,他公佈的所謂案件詳細信息真實性存疑。
上午,楊女士的律師田參軍稱,對於案情不再作回應,「這是按照法律規定辦事,涉及個人隱私等的案件在未出判決前律師應對案情保密」。
針對有媒體再次曝出「強迫賣淫說」,田參軍確認,「楊女士在案發前就是有正當工作的,據我瞭解,她確係北京某公司職員。該公司在楊女士入職之際,就為其辦理了社會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