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今日從溫州警方獲悉,溫州縱火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四天前在原嵇師村委會辦公樓玩時,因同村人何某提早關閉空調,心存不滿而引發了這場悲劇。導致2人死亡,12人受傷。
據中新網報道,2013年7月26日20時41分,溫州市區嵇師東路70號(原嵇師村辦公樓)發生火災,造成多名人員傷亡。接警後,鹿城警方立即趕赴現場開展工作,並迅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當晚22時30分許,犯罪嫌疑人林某某被成功控制。
據警方瞭解,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55歲,鹿城區雙嶼嵇師村人)四天前在原嵇師村委會辦公樓玩時,因同村人何某提早關閉空調,而心存不滿。
26日晚20時30分許,林某某攜帶灌裝汽油,尋找何某伺機報復,20時41分許,林某某將汽油潑灑後用打火機點燃,引發火災,並逃離現場。火災當場造成1人(陳某某,女,91歲,鹿城區雙嶼嵇師村人)死亡,13人受傷。
案發後,溫州市、區兩級公安刑偵部門迅速成立專案組,並於當晚22時30分許在市區某醫院成功將其控制。經初步審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對縱火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現該林某某因自身被火嚴重燒傷也在搶救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