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這個村,有一半都是我的娃。」在三門峽市西南方,距離市區90公里左右的一個小村裡,村支書張大萬(化名)笑嘻嘻地對市裡來的駐村工作隊員說。本村的青壯勞力都外出打工去了,他們的留守妻子竟然成為張支書的獵艷對象。
據南風窗報道,但農民們對村幹部普遍和最大的憤怒,並非來自男女作風甚至性侵方面。他們最在意的,是自己和集體的財產受到了村幹部的不法侵佔。
農民最在乎錢財被侵佔
2011年初河南省紀委一項調研顯示,2008年以來本省群眾赴京或到省信訪案例中,涉及農村問題的占73.2%;在涉及農村問題的信訪舉報問題中,因涉財問題引發的占88.7%。
當年4月1日起,河南省紀委在全省開展對農村涉財信訪舉報的專項治理活動,「懲治農民身邊的腐敗」。在這項為期半年的行動中,共有845名村幹部和黨員受到黨政紀處分,103人被移送司法機關;涉案金額7017.2萬元。
以845名受到黨政紀處分的村幹部和黨員來計算,平均每人涉案金額只有8.3萬元。這既說明了村幹部腐敗的普遍性,也說明了村官級的腐敗一般涉案金額不多,這跟村官職務低微,以及河南貧困農村多、資源相對較少有關。
河南三門峽市檢察院的一項調查顯示:村支書、村主任佔到農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總數的46%。其中92%的村官腐敗案件發生在土地轉讓、資金管理環節。涉案村官們總有辦法抓住來之不易的機會,雖然全村老少都想要點好運氣,但似乎這些村官的運氣比大部分人的都要好。
當高速鐵路修到三門峽澠池縣洪陽鎮時,村支書王某便夥同他人虛報冒領高速鐵路佔地補償款及其他款項10多萬元。與洪陽遙遙相望的英豪鎮村民組長董某,也利用職權挪用村組征地補償款以及賠青款合計83萬餘元。看來不是職務,而是機會,才是決定村官們撈錢多少的重要因素。該縣的一位村主任劉某,相繼貪污、挪用和侵佔村裡的征地款、土地補償款,共計上百萬元,後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而三門峽陝縣張汴鄉劉寺村會計趙開讓,利用負責該村退耕還林專項補貼款的領取和兌付工作的職務便利,採取收入不記賬的方法,連續5年貪污48.29畝土地的退耕還林糧食補貼款、勞務費補貼等共計47912.7元。
2011年4月9日,河南新野縣上港鄉政府被200多名農民包圍了,他們高喊:「我們要土地!我們要吃飯!」他們所在村組的組長、會計將集體土地擅自轉讓給了別人做宅基地,收取的費用不知去向。因為這件事鬧得很大,組長、會計在當天夜裡將部分涉案錢款突擊分給本組群眾,有些人閉口了。但縣紀委在調查中,不僅證實該村組幹部侵吞轉讓款確有其事,而且發現了該村村支書、村主任、副支書、村委副主任、村文書5人也涉嫌非法將集體土地轉讓給私人作宅基地,獲取轉讓款53.42萬元的事實,其中3人被依法拘留。
腐敗原因,另一種視角
義馬是三門峽全市經濟最發達的縣級市,該市紀委在今年7月發佈的一份報告中,剖析村官腐敗行為產生的原因:一是「基層幹部文化水平較低,法律意識淡薄」;二是村官搞家長制,獨斷專行,「只要他不想讓人監督,是無人敢監督的。農村監委會、基層群眾的監督形同虛設、蒼白無力」;三是「財務管理制度極不規範,村會計科目隨意設置,記賬方法不統一,賬賬不符、賬款不符、有賬無證、有證無賬現象較為普遍」。
這代表了相當一部分黨政部門及專家學者對村官腐敗成因的看法,但也有不同的聲音。
「村幹部侵犯群眾利益的後果不嚴重,群眾也不會上訪,這個上面也知道。」三農問題研究專家李昌平說,「這個現象是普遍存在的,但責任不在基層。上級要求鄉村幹部不管用什麼手段,必須解決問題,這是一種『懶政』。結果就是:城裡的所有壞事都是『臨時工』干的,鄉下的所有壞事都是基層幹部干的。」
村官的腐敗往往從賄選開始。記者在豫西農村採訪瞭解到,在基層民主選舉中,賄選是一個普遍問題,區別只是賄賂的數額大小,東西多少。在小村、窮村,候選人給年滿18歲的村民每人發幾包方便麵或兩盒散花煙,或請選民去街上吃頓飯就行了;在大村、富村,有的給選民送2000、5000元錢,還有送羊毛衫的。
農民對村幹部的看法是:「什麼幹部不幹部,誰幹都一個球樣。他干幾年下台了,跟咱沒關係。」農民看重的是即時性實惠,誰給實惠就投票給誰。他們並不認為自己手裡的這一票有多神聖,也許就值兩盒煙、兩包方便麵或幾百元錢。此外,家族、血緣因素也影響選舉。有的村裡,一個大家族幾十口人,把票集中到一起,投給一位願意「出血」的候選人。有些在外打工的人不想回來投票,候選人就雇一輛麵包車,把在市區打工的本村人都拉上,選舉完後,再把他們送回來。
農村的優秀人才很少,年輕、有文化的人都外出打工了,還留在村子的也往往清高,不願同流合污,有思想沒錢,老百姓也不選他:「他沒錢,不給我東西。」
「近兩年,政府把富人弄回村當村幹部的很多。鄉政府動員我們回去競選,富人的得票率也高。」陝縣王家後鄉劉家山村支書劉鐵剛說。6年前,劉鐵剛是這個村的副支書,同時在外面搞實業。當時的支書年紀大了,鄉里動員劉鐵剛回村當支書。「書記鼓動了我兩個月,我一再說,我在外面做實業,沒有精力顧這一塊。書記說你再不接村裡就亂套了。實際上,剛接支書時,我還把實業也放棄了。」
在李昌平看來,好人不會主動當村幹部,因為當村幹部動不動就得違法。上級要求他們什麼事都要干,卻又沒有合法的收入來源。記者也瞭解到,在陝縣,村支書的補助是一個月500來元,村主任只有三四百元。「壞人去選村幹部,是因為他有了權,就可以干自己想幹的事了。他要不幹壞事,付出的成本怎樣收回來?最關鍵的是,現在的所謂『民主選舉』,是出自西方話語體系,它用競爭的方式將中國鄉村幾千年來的熟人社會、人情社會給撕裂了。你要當村幹部,一定與黑惡勢力結合,因為黑惡勢力才有執行力,你當村幹部不與黑惡勢力結合能搞得了嗎?但老百姓就更苦了。」正因為如此,「扯什麼『行使權利監督村幹部』都是沒用的」。
曾經長期在河南開封市、蘭考縣掛職的中國農大副教授何慧麗也說:「人心是鄉村社會結構的反映,鄉村社會結構歪曲了,村幹部不出這些事,也會出其他事。現在大家隨便說說的農村基層民主,不是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的民主,這個『民主』是泊來的詞,泊來的標準,泊來的目的,怪不得與農民無關了!」
工業化、城市化大潮的影響
2010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該法首次提出「應當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或者其他形式的監督機構,負責村民民主理財,監督村務公開等制度的落實」。
陝縣王家後鄉劉家山村黨支部有3名成員,分別是支書、副支書和黨支部委員。這位委員還兼任村監委會主任,這是鄉里要求的,因為他可以參加支部會議,「容易統一意見」。
村幹部實行坐班制,每天起碼要有一人值班。在豫西地區,相當一部分村幹部常年不住在本村,而是住在縣城、市區,有的在外開辦企業,或經商做生意,村裡有事時才回去。村民見到村幹部的主要機會有兩個:「一是讓你掏錢的時候,二是換屆選舉時上你家里拉選票。」陝縣張茅鄉一位村支書說,他們班子5個人,有3個人在外兼職打工,包括他和村長。問其原因,支書理直氣壯地回答:「我一個月補助只有幾百元,夠幹啥呀?」那村裡的工作豈不受到影響?支書說:「反正都有手機,有事一通知,我們就回來了。」
近年來,國家搞新農村建設,投資修路、修水、修電、土地平整、村莊合併,城鄉一體化建設,以及救濟、扶貧、「萬名幹部進農家」、「農家書屋」等,投資項目越來越多,它們也成了少數不法村官上下其手的機會。
當了村幹部,首先要考慮自己的待遇問題。在土地問題、林權、修建高速公路及建廠佔地等方面,包括地面附著物的補償、上級拔下來的補償款等,村幹部認為反正分給群眾也不夠分,就先把自己欠發的補助補齊了。陝縣張茅鄉清泉溝黨支部副書記陳某、村主任趙某、會計張某3人,虛報冒領土地補償款24773元,用於沖抵鄉鎮欠發自己工資,給自己發放交通、通信補助等,直到檢察機關立案查處時,他們才知道這是犯罪行為,痛哭流涕。
「鄉里不管你咋幹工作,他只給你佈置任務,只要結果。」陝縣一位村支書說,「前陣子,上面要求村裡宣傳十八大精神,弄各種宣傳牌子,每個村花了2萬來塊錢。今年要求搞『道德講堂進鄉村活動』,每個村要花幾千元,現在還沒結束。最近縣政法委又要求我們搞『平安建設』,村村裝攝像頭,建網絡。」
三門峽市研究「三農」問題的學者尚柏仁當過10幾年鄉鎮和區級幹部,現在還經常往鄉下跑,很熟悉農村情況。他說:「農村低保的名額往往被村幹部的親屬頂了,真正應該享受低保的反而享受不到。某鄉鎮搞過扶貧包干,每個幹部包一個村裡最窮的百姓,兩年內讓他脫貧。村幹部不選最窮的百姓讓幹部包,而是選個條件不錯的。他們說:『如果兩年後他脫不了貧,你們領導也下不了台呀!』」
村幹部的腐敗,給留守在農村的孤老婦孺本來就貧窮難熬的生活雪上加霜。何慧麗說:「當前的這個社會是以工業化、城市化為本位,以官員和商人為主位的社會,很大程度上斷掉幾千年鄉土歷史的根。這是因,種這些因下去,果便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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