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13日從山西省紀委獲悉,因違反規定參加由私營企業老闆支付費用的奢靡娛樂活動,山西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文曉平等6名領導幹部被分別給予撤職、免職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據新華網報道,根據群眾舉報,山西省紀委調查核實,2013年8月7日晚18點多,文曉平與太原市晉源區檢察院檢察長常向東、太原市晉源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書民、太原市晉源區農委主任范永生、太原市晉源區人力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翟俊宏及該局副局長張晉宏等分別乘坐或駕駛單位公車或私家車,到某私企內部食堂聚餐。餐後,文曉平一行又分別乘坐兩輛公務車於當晚20點15分去到某商務娛樂會所唱歌娛樂。期間「歌廳小姐」陪唱。進入歌廳10分鐘後,張晉宏離開回家。其餘人一直唱歌到當晚23點25分離開歌廳。歌廳消費由某私企老闆用現金支付。調查未發現文曉平等人有其他色情活動。
文曉平等人作為黨員領導幹部,在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堅決反對「四風」、全面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形勢下,頂風違紀,影響十分惡劣。經研究,決定給予文曉平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建議依法撤銷其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給予常向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建議依法罷免其太原市晉源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給予李書民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建議依法撤銷其太原市晉源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給予翟俊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太原市晉源區委組織部副部長、人社局局長職務;給予太原市晉源區農委主任范永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張晉宏做出深刻檢查,由當地黨組織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據悉,最高人民檢察院、山西省委已提出明確要求,要從這起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訓,引起高度警覺,並引以為戒,舉一反三,集中開展警示教育。對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違法違紀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絕不手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