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9月15日,山西省檢察院黨組召開會議,通報山西省委對該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文曉平等6名黨員領導幹部違反規定參加私企老闆宴請娛樂違紀問題的處理決定,深入剖析問題發生的原因,深刻反思作風建設中的疏漏,認真研究下一步整改措施,以此為戒,重塑形象。
據新華網報道,山西省檢察院黨組認為,在當前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大力反對「四風」的形勢下,個別檢察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頂風違紀,參加私企老闆宴請娛樂,嚴重損害了山西檢察機關乃至全國檢察機關的形象,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教訓十分深刻。
山西省檢察長楊司指出,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作為監督者,必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淨,用更高、更嚴的標準要求自己。全省檢察機關必須深入舉一反三,堅決引以為戒,以此案為反面教材,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全省檢察機關開展專項紀律整頓活動,以黨員領導幹部為重點,著力查糾「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檢察機關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取得紮實成效。
山西省檢察院黨組表示,要嚴明紀律,嚴格落實中政委「四個一律」要求,嚴格執行《山西省檢察院改進工作作風的「十個嚴禁」》。對於嚴重敗壞檢察機關形象的害群之馬,實行零容忍,依法依紀徹查嚴處,絕不姑息,絕不袒護,絕不手軟。
9月12日,山西省檢察院出台《檢察人員「八小時之外」五條禁令》,嚴禁公車私用;嚴禁到與檢察人員身份不相符合的場所活動;嚴禁參與與自己職務、職責相關的宴請;嚴禁在社會上耍特權、逞威風、尋釁滋事;嚴禁公權私用,損害檢察機關形象。
據瞭解,因違反規定參加由私營企業老闆支付費用的奢靡娛樂活動,山西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文曉平等6名領導幹部近日被分別給予撤職、免職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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