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近日網上盛傳一篇2002年《婦女生活》李雙江的署名文章,裡面提及李天一當年8歲,讀小學三年級。據此,案發時李天一已經成年。不過,李天一家庭律師蘭和今天(17日)早上7時56分發微博闢謠,稱該文章為人為惡意改編杜撰。
新浪消息稱,近日網上盛傳一篇2002年《婦女生活》第7期裡的李雙江署名文章《家教的關鍵是塑造孩子的性格》,裡面提及李天一當年8歲,讀小學三年級。據此,如果文章是當年所寫,李天一今年已經19歲,在強姦案發生時,李某某至少已年滿18歲。
不過,李天一家庭律師蘭和今天早上發微博闢謠,稱該文章為人為惡意改編杜撰,李天一的年齡也無造假,「近日網上盛傳《婦女生活雜誌》李雙江的署名文章為人為惡意改編杜撰。李雙江先生從未在該雜誌上撰寫任何文章,其子的真實出生年月已經警方偵查確認無疑。該文系抄襲發表在《家庭》的文章《離婚後我在拍電影間隙塑造兒子》,原文作者伍宇娟。請諸位切勿以訛傳訛。」此外,同案被告魏某律師李在珂也在微博透露,看過案件卷宗,李某出生檔案齊全,年齡應該並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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