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五名警察因給「房姐」辦戶口受審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9-25]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昨日上午,「房姐」龔愛愛在靖邊縣人民法院接受審判。

【文匯網訊】昨日上午8時30分,備受關注的「房姐」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在靖邊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被告人龔愛愛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了訴訟。各界群眾,中省市多家新聞媒體以及被告人家屬共120餘人旁聽了庭審。

北京戶口是買房時送的?

據西安晚報報道,今年1月16日,被告人龔愛愛4個戶口及全國各地有多處房產被媒體曝光後,神木縣公安局於1月27日以龔愛愛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立案,2月4日經榆林市、神木縣人大常委會許可,對龔愛愛刑事拘留,3月8日對其執行逮捕。為保證公正審判,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異地管轄,該案由靖邊縣人民法院審判。

據靖邊縣人民檢察院指控,龔愛愛在出生地神木縣解家堡鄉登記為常住人口,在當地辦理了居民身份證。2005年,龔愛愛在北京購房時,認識了售樓人員張恪(北京另案處理),張恪稱購房可帶北京戶口。龔愛愛即給張恪30萬元人民幣為本人及女兒購買了北京戶籍。對此,記者在庭審現場瞭解到,龔愛愛當庭否認,說自己根本不認識張恪。龔愛愛稱,當時北京有好幾個賣房給她的,不知道哪個叫張恪,更沒有給張恪30萬元人民幣,戶口是在北京買房時送的。

神木的戶口是補辦的

檢方稱,2007年龔愛愛委託時任神木縣公安局政委何生發(已死亡)為其辦理了名為「龔仙霞」的戶籍。2008年,龔愛愛又委託何生發給她辦理了一個名為「龔愛愛」的戶籍,並拿到了與原身份證號碼不同的「龔愛愛」居民身份證。該戶籍已於2012年1月6日被神木縣公安局發現重戶後註銷。龔愛愛曾將多處房產轉至其不同身份之下。對此龔愛愛稱,她最初的身份證和戶口本找不到了,只是想去補辦,在一次和何生發閒聊時提到自己的戶口本找不到了,何生發答應給她補辦一個戶口本,她自己也沒有給何生發提供有關個人信息,等何生發補辦好後打電話給自己才去取的,並不知道補辦的戶口本身份證號碼和最初的身份證號碼不一樣。但是後來,最初的戶口本又找到了,所以也再沒管這件事。

記者瞭解到,2009年,龔愛愛使用名為「龔仙霞」的居民身份證,辦理了神木縣神木鎮東興南路西亞華佳苑一套房產的初始登記;2011年,龔愛愛使用該身份證在神木縣工商局註冊為神木縣艾麗莎購物有限公司和神木縣正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2012年,龔愛愛將其位於神木縣神木鎮濱河南路東側的一處房產以房權證丟失的原因補辦在「龔仙霞」名下;2012年12月,龔愛愛將其位於神木縣濱河南路南段東側的一處房產的產權證辦理在另一個「龔愛愛」身份證名下。

龔愛愛辯稱自己有錯但無罪

檢方認為,龔愛愛明知自己有合法的戶籍,為購房買賣兩個戶籍,還委託他人為自己辦理另外兩個戶籍,且用新辦的戶籍從事民事活動,妨礙了我國戶籍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其行為已經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

龔愛愛當庭辯稱自己有錯但無罪,北京戶口是買房時帶的戶口,神木的兩個戶口是她委託公安人員辦理,她所辦的幾個戶口都沒有用來做違法的事情。龔愛愛辯護人稱,龔愛愛沒有偽造行為,其得到的戶口都是真實的,也沒有用此戶口從事違法活動;在辦理北京戶籍中,也沒有買賣行為,僅是認為買房送戶口。

當審判長讓龔愛愛做最後的陳述,龔愛愛哽咽著說,「神木是生我養我的地方,我給神木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我道歉,我懇請原諒我,我在北京買房只是為了投資,並沒有危害社會」。

記者瞭解到,對於在北京多處房產,龔愛愛說她在北京的房產都是辦的按揭,首付費用則是自家兄弟姐妹做生意的積累,同時還和朋友借了一些,「我確實沒有偽造戶口,也沒有買賣戶口,但是造成了這麼大的影響,我確實有一定的過錯,相信法庭會明辨是非,給我一個公正的判決」。

判處龔愛愛2年半至3年有期徒刑

靖邊縣人民法院依據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依法公開進行了審理。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質證和辯論,充分發表了各自的意見。公訴人建議對被告人判處兩年半至三年的有期徒刑。辯護人則稱,龔愛愛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應無罪釋放,同時希望媒體理性報道,不應矯枉過正。

上午11時許,法庭宣佈休庭,將擇日宣判。

「房姐」在京房產10543.69m2 總價3.95億元

記者瞭解到,神木縣公安局在偵查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件中,通過走訪銀行、房地產公司、龔愛愛所在單位、親屬、生意合夥人瞭解到,龔愛愛於2005年至2012年期間在北京共購買商舖26套,寫字樓7套,公寓1套,住宅7套,別墅1套,車位2個,總計面積10543.69平方米,合同總價3.95億元。

其中商舖、寫字樓和公寓全部從北京某房地產公司購買,總面積8579.96平方米,總價3.22億元,首付款1.62億元,按揭貸款1.59億元,按揭貸款由商舖、寫字樓和公寓出租所得租金按期支付,租金每年1200萬元左右;住宅、別墅和車位總面積1963.73平方米,總價7290.7萬元,該部分購房款已付清。

截至目前,未發現本案前述起訴罪名以外的犯罪線索,也未接到關於龔愛愛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以及合同詐騙的舉報。

給龔愛愛辦戶口

五名民警受審

昨日13點開始,靖邊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張新堂偽造國家機關證件一案、張和平、張志華、王紅霞、賀亞玲玩忽職守一案。5名被告的。法院當日未作出判決,將擇日宣判。

檢方指控,被告人張新堂曾在何生發(原榆林市神木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已死亡)的授意下,聯繫了山西省興縣公安局魏家灘鎮派出所民警白文魁,為龔愛愛辦理了山西興縣虛假戶口,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檢方建議法院,判處被告人張新堂一年以上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張新堂辯護律師認為,張新堂當時是何生發的下屬,何生發指使張新堂聯繫白文魁為龔愛愛辦理戶口,張新堂不能違背上級命令,其行為只是濫用職權,在事件中起到了傳遞信息的作用,屬於從屬地位,且情節較輕,違法但並不構成檢方指控罪名。張新堂辯稱,此事他有一定的責任,沒有把握住原則,在社會上造成一定的影響,對此感到歉意,但他沒有就此事收受過任何人的禮品和吃請。

原神木縣公安局副局長張和平辯稱,根據過去辦理戶口程序,一般是基層派出所調查審核,分管領導簽字,實際操作中,戶政股長,公安局政委,局長都可以簽字。「關於龔愛愛假戶口的問題,我認為當時的程序屬於正常遷轉,也有相關手續。更何況假戶口是山西警方立戶審批存在的戶口,我認為我沒有犯罪。」

張志華說,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不能成立,「事發時我是神木縣公安局北街派出所的教導員,主持工作,當時也沒有人給我打招呼,我也沒有接受任何人的好處,根據小城鎮戶籍管理改革的相關政策,只要符合土地、房產、新辦企業任何一個條件,都可以在神木縣落戶。」張志華說,當時龔愛愛在辦理戶口時至少應該滿足了其中一個條件,要不然自己也不可能簽字。

王紅霞在法庭上陳述,當時自己在神木縣公安局戶政股當股長,龔愛愛的假戶口她之所以簽字,也是因為龔愛愛提供的相關材料齊全,所以她不構成犯罪,不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

「我承認自己犯了錯,但最多就是違規,不構成犯罪。」賀亞玲堅稱自己無罪,她說,龔愛愛的戶口問題,當時她審核時發現少了一個遷移證,但政委何生發給她打招呼,說先把戶口上了,遷移證隨後補上,後來遷移證也確實補上了。

記者瞭解到,檢方建議法院,因張和平、張志華、王紅霞、賀亞玲涉嫌玩忽職守罪,應判處4人一年以上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當日未作出判決,擇日宣判。

      責任編輯:Joshua
「房姐」監3年 官不過問10億財源      [2013-09-30]
「房姐」案今判 檢方建議判2年半      [2013-09-29]
「房姐」案將於29日宣判      [2013-09-27]
「房姐」受審 依然無關「房事」      [2013-09-25]
「房姐」當庭道歉:對不起神木人      [2013-09-24]
「房姐」龔愛愛案9月24日開審      [2013-09-18]
陝西省長回應「房姐」事件      [2013-03-06]
「房姐」龔愛愛尚未移送檢方      [2013-03-04]
傳「房姐」家鄉排長隊註銷戶口      [2013-02-27]
「房姐」龔愛愛涉偽造證件被拘      [2013-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