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今天上午,陝西省靖邊縣法院公開宣判「房姐」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一審判處龔愛愛有期徒刑三年。
據檢察日報報道,9月24日,陝西靖邊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檢察機關在庭審中指控,龔愛愛在明知自己有合法戶口的情況下,提供「龔仙霞」、「龔愛愛」等虛假的戶籍信息,委託公安人員在山西省為其辦理兩個虛假戶口,進而遷移至神木縣神木鎮和大柳塔鎮,並使用兩個戶籍信息辦理了兩個居民身份證,從事其他民事行為,構成偽造國家證件行為。龔愛愛在明知其有合法戶口的情況下,在北京買房過程中,得知可辦理北京戶口,遂出資30萬元,委託他人為其和女兒非法買賣兩個北京戶口,其行為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行為。
檢察機關認為,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不僅妨害了我國戶籍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而且被社會和輿論廣泛關注,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建議對被告人龔愛愛判處二年零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陝西省靖邊縣法院經審理認為,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以龔愛愛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依法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龔愛愛當庭未表示是否上訴。
據港媒報道,由於控罪未涉及其房產及資金來源,網民普遍批評審判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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