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為升級會員權限上傳艷照到色情網站以欲瀏覽更多色情圖片,抱著娛樂心態的曾某沒想到自己的行為卻觸犯了刑法。近日,因為上傳色情圖片點擊次數達28000餘次,曾某被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承辦檢察官介紹,不管是為了營利還是個人娛樂,只要在互聯網上發佈了淫穢圖片,引起其他網民的點擊,就形成了傳播淫穢物品的一個事實,而傳播的淫穢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兩萬次以上的,應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
為升級上傳艷照 小伙獲刑
據四川在線報道,曾某是一名80後小伙,中專畢業後一直未找到固定工作,閒來無事時便喜歡上網娛樂。2012年6月的一天,曾某在郫縣一家網吧上網時,無意中點進了一個色情網站,想找點刺激看看的曾某立即註冊成為該色情網站的會員。為了吸引網民眼球,網站裡的色情內容設置了不同的級別權限,級別越高可以瀏覽的內容越多。要想升級會員權限,就必須通過上傳色情圖片從而得到其他網民的點擊來掙積分。
為了升級自己的會員級別,曾某便在平時交流的一個qq群中下載了40餘張淫穢圖片,將這些「艷照」分成四組全部發到了該色情網站上。上傳之後,曾某成功升級並看到了想看的內容。2012年9月,嘗到「甜頭」的曾某再次來到網吧上傳淫穢圖片時,被郫縣公安局網監大隊的民警逮個正著。截至案發,曾某發佈的淫穢圖片點擊次數已達到28000餘次。
2013年8月底,郫縣檢察院對曾某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提起公訴,法院一審以傳播淫穢物品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點擊量達兩萬次 定罪處罰
直到案件宣判時,曾某都還有些想不通,自己雖然在網站上發佈了一些黃色圖片,但完全是娛樂的心態,這和那些為了營利而開辦色情網站的人是兩回事,難道這樣也算犯法嗎?
郫縣檢察院承辦檢察官介紹,互聯網時代,一些網民在上網時為了追求刺激,在色情網站或論壇上交換、發佈淫穢圖片,並認為這只關個人興趣問題,既不影響他人,也不觸犯法律。「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承辦檢察官說,網絡是一個四通八達的公眾世界,不管是為了營利還是個人娛樂,只要在互聯網上發佈了淫穢圖片,引起其他網民的點擊,就形成了傳播淫穢物品的一個事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台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第3條的規定,「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的淫穢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兩萬次以上的,應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刑法》第364條規定,「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涉案人員曾某在上傳淫穢圖片時雖然不以營利為目的,但其在互聯網上發佈淫穢圖片,網民點擊率達到了兩萬次以上,構成了傳播淫穢物品罪,並達到了起訴量刑的標準。」承辦檢察官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