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7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全國首份環境司法保護綠皮書—「昆明中院環境司法保護情況報告」,聚焦昆明近5年來的環境司法保護狀況及制度建設。其中,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制度建設成為社會關注的亮點。
據中新網報道,長期以來,中國在環保領域多實行行政處罰為主,司法保護為輔的制度。由於行政制裁環境違法行為手段較軟,處罰數額較低,造成企業違法成本低、行政執法成本高、環境損失社會擔等怪象。創新中國司法保護機製成為亟待解決的實踐問題。
作為中國法院系統較早成立環保司法審判庭的法院,昆明中院於2008年底成立環保庭,審理各類環保案件,積極探索構建公益訴訟制度。
「綠皮書」稱,近5年,該院與有關部門通過制定《關於辦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若干意見》、《昆明市環境公益訴訟救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確定了公益訴訟人即原告的主體資格,規定檢察機關在環境公益訴訟中的地位(可以任公益訴訟人),並創造性地規定了禁止令制度,以及公益訴訟救濟基金申請,解決了公益訴訟成本及訴訟利益歸屬問題。
5年來,昆明中院環保法庭已經受理昆明檢察院作為支持起訴人、昆明市環保局作為公益訴訟人起訴昆明三農公司、昆明羊甫公司污染大龍潭水質案等6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建成「昆明環境公益訴訟林」,讓侵權人依法承擔用於修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賠償金。目前,備受社會關注的「牛奶河」案件涉案排污企業已被要求繳納生態環境修復費30萬元。
昆明中院環境保護審判庭庭長王向紅表示,昆明中院環保庭受理的6起公益訴訟案件量相對偏少,但最大特點是都為行政機關作為公益訴訟人提起訴訟。未來,她們將與相關組織合作,探索接受公益組織提起公益訴訟,共同打擊破壞環境違法行為,保護好生態環境。
她還稱,昆明兩級法院將完善行政、司法協調機制,加大環境刑事司法保護力度,深入開展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創新環境案件判決執行方式,堅持發佈「昆明環境司法保護狀況綠皮書」制度,嚴懲環境污染犯罪和環境污染侵權行為,促進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自成立至今年9月底,昆明中院環保庭共受理各類涉環案件106件,下轄5家成立環保法庭及環保合議庭法院共審理涉環刑事案件296件,民事案件34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