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利用虛構旅遊項目、收款不入賬,利用職權給他人提供幫助等方式,平谷大華山鎮西牛峪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高保合,先後騙取他人錢款、收受賄賂等897.8萬元。今天上午,高保合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詐騙、職務侵佔在二中院受審,對於指控他全部否認。45歲的高保合是北京市人,中專文化。
據法制晚報報道,檢方指控,2009年至2012年間,高保合利用擔任平谷區大華山鎮西牛峪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虛構西牛峪村開發旅遊項目需資金周轉等事實,以承諾支付高額利息、提供虛假抵押等手段,騙取岳某等12人錢款669萬元。
在此期間,他還分別在西牛峪村荒山開發,承諾打井、解決水電,電力增容等事項上為石某、耿某、黃某等5人及北京某建築器材租賃公司提供幫助,收受15.4萬元。2012年,高保合採取收款不入賬的方式,非法佔有應繳納給西牛峪村的承包費用、借款213.4萬元。
檢方認為,高保合利用職務便利,侵吞本單位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應以詐騙罪、職務侵佔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個罪名我都不認可。」對於檢方指控,高保合均不認可。他說以前在偵查機關的供述有的不屬實,「簽過字的筆錄也不屬實。」他說,「我想通過這個讓別人知道我並不是與開發商一條心,那是我一時的氣憤我才這麼說。」
開庭前,高保合的辯護人申請公訴人迴避。「高保合拒絕對詢問筆錄簽字,稱需要律師到場,公訴人應當要求警方為其找辯護人。」公訴人稱已經通知了高保合的家屬並給他請過律師,但其律師同時是本案被害人,不宜擔任其辯護律師。此後,法庭宣佈駁回辯護人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