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昨天,中紀委監察部在官方網站上「曬」出了「兩節」專題舉報「成績單」。據統計,截至10月7日24時,中央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共接到專題舉報917件,其中網絡舉報801件占舉報量的近九成。
節前要求狠剎不正之風
據京華時報報道,9月3日,中央紀委和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堅決剎住用公款送節禮、公款吃喝、公款旅遊和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
9月13日,中央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公告,歡迎群眾舉報中秋國慶期間違反通知規定的行為,並公佈了舉報電話、舉報網站和舉報信郵寄地址。
中紀委風政風監督室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10月7日24時,中央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共接到專題舉報917件。其中,網絡舉報801件,紙質信函舉報116件。
五類問題要求「快查嚴辦」
據瞭解,群眾針對「兩節」期間不正之風的舉報主要集中在以下五個方面:一是公款送月餅送節禮;二是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三是用公款安排旅遊、健身和高消費娛樂活動;四是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五是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等。
鑒於「兩節」期間專題舉報的時效性和專門性,中紀委建立了對反映「兩節」期間公款送禮、公款吃喝等問題信訪舉報件的快速辦理機制,做到「快查嚴辦」。
元旦春節糾「四風」將啟動
據統計,截至8月底,全國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12099起,處理13999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814人。截至目前,中央紀委先後3次共對2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各地區各部門也集中通報了一批查處的典型問題,起到了警示震懾作用。
中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有關負責人表示:「糾正『四風』不堅持不足以深化,要將重要時間節點連成線,抓完中秋國慶,再抓元旦春節,一抓到底,久久為功。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頂風違紀行為,必須嚴格責任追究、鐵面執紀。」
中紀委副書記吳玉良解讀中紀委歷史沿革
「中紀委對腐敗分子是永遠出鞘的利劍」
昨天上午,中央紀委副書記吳玉良做客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就「中央紀委的歷史沿革和地位、職能、作用」與網友在線交流。吳玉良表示,中央紀委歷史沿革跨度86年,依據黨章承擔「三項任務」和「五項經常性工作」。對腐敗分子而言,紀委就是一把永遠出鞘的利劍。
>>談職責
對腐敗分子是利劍
吳玉良在訪談中首先回顧了中央紀委的歷史沿革。
他說,嚴明的黨紀是我們黨創建、發展、壯大的根本保障,也是我們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顯著標誌。要維護黨的紀律和反對腐敗,除了有思想政治保證外,還必須有組織保證。這個組織就是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中央紀委歷史沿革跨度有86年,包括建國前、建國後和改革開放以來三個階段。不同歷史時期紀委的職責不同,但有一條始終不變,就是嚴明黨的紀律,查處腐敗行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
就其功能來說,主要包括教育、制度、監督、保護、糾風、預防和懲處,其中懲處是其他機構所不能代替的。對腐敗分子而言,紀委就是一把永遠出鞘的利劍。
>>談機構
中紀委不是神秘機關
吳玉良說,黨的紀律檢查機構的產生方式在不同歷史時期也是有變化的。1982年十二大黨章規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與黨的委員會一樣,都由同級黨的最高權力機關—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地方紀委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十二大確立的紀檢機關的產生方式和職能、機構、任務一直延續至今。
針對有網友提出「中紀委是個很神秘的機關」的問題,吳玉良說,中紀委不是一個神秘的機關,不應該是一個神秘的機關。過去,黨的紀檢機關主要面向黨內,與社會公眾打交道少。改革開放以來,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越來越關注,中紀委和地方各級紀委也表現出越來越開放的姿態。
中紀委三項主要任務
1.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規章制度;2.協助黨的委員會整頓黨風;3.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中紀委五項經常性工作
1.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
2.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法令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
3.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
4.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5.保障黨員的權利。
1927年
1927年4月,中共五大設立中央監察委員會,並選舉了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這是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前身。
1928年6月中共六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將「監察委員會」改為「審查委員會」。
1933年設立中央黨務委員會。
1934年
1934年六屆五中全會選舉產生了中央黨務委員會。抗日戰爭時期,中央黨務委員會由中央組織部代管。
1949年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人民監察委員會。1949年11月,決定成立11人組成的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1954年
1954年9月,根據憲法和國務院組織法,政務院改為國務院,政務院人民監察委員會改為國務院監察部。
1955年
1955年3月,決定成立黨的中央和地方監察委員會,代替各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
1959年
1959年4月,因國家管理體制調整,撤銷監察部。
1962年
1962年9月,中共八屆十中全會擴大了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的名額,調整了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領導成員。
1969年
1969年4月,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取消了黨的監察機關的條款,撤銷了中央監察委員會。
1977年
1977年8月,中國共產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重新恢復了設置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條款,規定各級紀委由同級黨委選舉產生。
1982年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都由同級黨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的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1986年
1986年12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1987年7月,監察部正式掛牌辦公。
1993年
1993年1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與監察部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項職能。
中紀委監察部歷史沿革(資料來源:中紀委監察部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