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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報紙罕見發聲 吁警方釋記者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10-23]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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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2013年10月23日頭版

【文匯網訊】廣州報紙罕見發聲表不滿。總部在廣州的《新快報》今天(10月23日)在頭版刊登評論員文章,要求長沙警方釋放早前因報道商業事件而被拘捕的報社記者,尊重法律。

據南早中文網報道,《新快報》署名「本報評論員」的文章表示,該報記者陳永洲因連續刊發15篇對中聯重科的批評報道,上週五被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拘捕。事件發生後,處於保護記者的考慮,報社始終保持克制,從上周到週一一直沉默,甚至曾「懦弱、可恥、自私地」希望以私下交流的方式解決問題。但基於事態的變化,報社認為必須發聲,要求長沙警方放人。

文章表示,報社在仔細核查陳永洲的全部報道後,認為長沙警方的拘捕理由不充分。

「我們認真核查過陳永洲對中聯重科的所有的15篇報道中,僅有的謬誤在於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寫成了『廣告費5.13億』。」《新快報》的文章寫道。文章稱,如警方發現陳的文章中有其他錯誤,希望能予以公示。報社同時希望警方能以對法律「完整尊重」的態度,處理陳永洲事件。

湖南省長沙警方於昨晚19時25分,通過其官方微博發佈消息,證實陳永洲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已於10月19日被長沙警方刑事拘留。在約一小時後的20 時34分,《新快報》官方微博即對長沙警方的消息做出回應,稱該報「將採取法律手段,全力維護記者的正當採訪權益」,並預告會在今天刊登相關報道。

這是兩個月內,第二名被警方以刑事罪名拘捕的內地記者。

北京市檢察院10月初證實,《新快報》記者劉虎已被批捕。北京市公安局則曾在8月25日發佈微博,稱劉虎因涉嫌製造傳播謠言被刑事拘留。內地網民普遍懷疑劉虎被拘與其實名舉報高層官員貪腐有關。

據內地媒體報道,劉虎曾與7月29日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稱其任職重慶期間在處理國企改制事宜上涉嫌嚴重瀆職,致數千萬元國資被侵佔,涉事企業職工舉報多年無果。29日下午,國家工商總局稱獲悉此事,但未作出回應

《新快報》今天的頭版評論文章配以特大字號的標題「請放人」,其截圖在內地互聯網上被廣為轉發,並獲網民一邊倒的支持。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內地著名的公共知識分子於建嶸評論稱,「警察是維護法制的,不是為某特定公司和人群看家護院的。長沙警方應在批評者和被批評者之間保持足夠的法治理性。善待媒體的批評,是現代信息社會的基本要求。 」但也有網民對《新快報》如此公然質問警方表示擔心,稱「不知報紙以後還會不會存在」。

近年來,商業力量對新聞媒體的干涉也日漸增多,業內人士普遍表示無奈與不滿。《新快報》在其評論文章中表示,「我們一直以為,只要負責任地去做報道,就不會有問題;萬一出現問題,我們登報更正,致歉;實在嚴重,對薄公堂,輸了官司,該怎麼賠就怎麼賠,該關門就關門那也是活該。但事實證明,我們太天真了。」

      責任編輯:吳筱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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