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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談記者被拘:公安行為不違法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10-23]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報道,對於廣泛關注的《新快報》記者被「跨省拘捕」事件,中國政法大學的洪道德教授今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沒有所謂的「跨省」,法律賦予公安機關這個權利。

「首先,公安機關享有獨立刑事拘留權,而且決定拘留的事實、證據等材料依法不公開,因此外界只能從程序上考察評價,沒有權利要求公佈事實證據;另外,拘留證上填寫的涉嫌罪名,即使不夠正確,也不表明拘留是錯的,因為拘後可以修改調整。其次,依照國家保密法規定,偵查措施和收集的證據材料都屬國家秘密,偵查機關無權洩露,社會民眾、媒體當然也無權要求即時公開。」

「總之,如果感覺到公安的做法『霸道』,那麼我只能說,公安並不違法。」

洪教授表示,據他瞭解,國外沒有類似案例。「因為警察權力沒那麼大,媒體、輿論也知道自己的權利邊際線,因為一切都交給律師處理。」

記者通過有關渠道瞭解到,昨日《新快報》就陳永洲記者被長沙警方刑拘一事致電記協,記協已於第一時間與湖南宣傳部取得溝通,湖南宣傳部隨即就此事聯繫長沙警方。今日長沙警方將向記協提交報告,以說明刑拘記者一事。

附:《刑事訴訟法》關於公安機關異地執法條款:

第八十一條 公安機關在異地執行拘留、逮捕的時候,應當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責任編輯:晨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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