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東北網發表了題為《劉虎實名舉報被逮捕的真相不該遲到》的評論文章,追問記者劉虎實名舉報后遭逮捕的原因。全文如下:
8月23日中午,劉虎在重慶市渝北區家裡,被北京警方和當地社區民警一同帶走,劉虎被帶走時戴有手銬。秦女士稱,家裡的筆記本電腦、台式電腦均被帶走,另外有幾張已註銷的銀行卡被搜走。昨天,劉虎家人提供的《北京市公安局逮捕通知書》上稱:「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批准,我局於2013年9月30日20時對涉嫌誹謗罪的劉虎執行逮捕。現羈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10月11日《新京報》)
一名慣於揭露社會問題的新聞記者被跨省抓捕了,警方依法辦案本不值得大驚小怪,但對劉虎的拘留以至於現在的批捕卻一直在網上爭論不休,這裡面一個最關鍵的問題,因為在此之前不久,劉虎曾實名舉報國家工商局副局長的「腐敗」問題,並在網上引起轟動。公眾由此期盼國家相關部門能盡快對劉虎的實名舉報有個說法,但是盼星星盼月亮,舉報的說法沒有盼到,幾名警察卻千里迢迢趕到重慶把舉報人拷走了。
這不僅讓劉虎的家人一頭霧水,更讓網友及全社會成了丈二和尚。因為這時候人們除了對劉虎的實名舉報外其他情況一無所知。而在劉虎被抓直到現在也沒有任何情況說明。開始人們還深以為劉虎也同那些微博大V一樣是造謠傳謠。因為有一個常識人們都知道,如果說劉虎的舉報「誹謗」了國家工商局副局長,而按照法律誹謗屬於自訴案件,也就是只有那位副局長起訴劉虎,並被警方查實「誹謗」成立了,才有可能對劉虎進行跨省抓捕。但在此之前並沒有副局長自訴劉虎「誹謗」的消息。
但是現在通過劉虎律師,人們卻知道了劉虎的被逮捕確實是因為微博舉報了副局長。檢察官在提審劉虎時對他說,微博反映的官員的問題,應該向有關部門反映。這句話不僅證實了人們的猜測,更放出了一個信號。那就是舉報甚至是實名舉報,必須要向有關部門舉報,用微博舉報不僅是違法的更是一種犯罪。但是這樣的說話不管是按章按法還是對照最近的兩高解釋,都是毫無根據的。正像劉虎所說的,沒有直接向有關部門舉報而是選擇了微博,這也許是一個錯誤,但怎麼能成了犯罪呢?
更為蹊蹺的是劉虎微博舉報的一些問題,不僅有重慶市原副市長、現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還有貴州省公安廳原廳長、現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代院長崔亞東、陝西省公安廳廳長杜航偉、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等。現在統統都沒有說法,也沒有被舉報人的反自訴,甚至沒聽到相關部門的任何調查。這些人個個平安無事,舉報人劉虎卻不僅身陷囹圄,更是越陷越深了。警察抓人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真相的抓人。真相總是遲到,如此執法怎能服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