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今天上午舉行,會議決定接受傅樟絢的辭職請求,同意其辭去餘杭區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據法制網報道,傅樟絢1957年出生,擔任餘杭區法院院長之前,曾長期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庭等處工作,為1997年蕭山搶劫殺人案一審審判長。
1995年3月20日、8月12日,杭州蕭山相繼發生兩起搶劫殺人案,出租車司機徐彩華、陳金江分別被人殺害拋屍路邊,財物被劫。公安機關認定這兩起命案系陳建陽、田偉冬、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5人所為。1997年7月11日,杭州中院一審判處陳建陽、田偉冬、王建平死刑,朱又平死刑緩期執行、田孝平無期徒刑。二審時改判死刑為死刑緩期執行。17年後,由於「3·20」劫殺案真兇項生源現身,有關部門啟動案件複查。2013年7月2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後判決5人無罪。
餘杭區相關方面人士向《法制日報》介紹,傅樟絢辭職的理由為工作需要。辭職後,傅將被調往餘杭區政協擔任副巡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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