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新網綜合報道,日前,中央紀委常委會召開會議,強調研究制定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意見,注重制度設計的細節。境外華文媒體指出,紀檢體系的改革創新向來在打擊腐敗方面有重要作用,此次中紀委擴大強化自身權責,並對相關體制具體化,可打破制約瓶頸,增強紀檢權威,更好的發揮監督和制約作用。
香港《大公報》指出,三中全會公報中對反腐敗工作做了宏觀設計。從十八大以來,新一屆中央在反腐面前連出重拳,十幾位省部級「大老虎」落馬。在這背後,紀檢體系的改革創新發揮了重要作用。
香港《明報》指出,中紀委將向有中央直屬部門派駐紀檢組,並將「紀檢雙重領導制」具體化。專家認為,上述措施表明中紀委正在擴大權力。
《大公報》文章《紀檢改革擴權強化震懾》指出,就中紀委常委會此次提出的三中全會後的改革重點來看,都是事關紀檢發揮反腐功能的焦點體制問題,反映了中央的清晰改革思路。如若全部理順,將打破制約瓶頸,增強紀檢權威。特別是紀檢工作雙重領導體制,是現在制約紀檢機構行使權力的最大障礙。
文章指出,2004年,中紀委派駐各部委的紀檢組,從以往由中紀委及各部委雙重領導,實現了中紀委統一管理、直接領導。在地方,繼續實行雙重領導。雖然紀檢業務受上級紀委領導,但紀檢部門的人事、財務等仍都由同級黨委負責,其工作的獨立性、權威性大打折扣,很難形成有效監督。
香港《文匯報》援引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任建明觀點稱,中國現行的紀檢體制是由同級黨委和上級紀檢實行雙重領導,但以同級黨委為主。這使得紀檢監察機關對同級黨組織及其成員的監督,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很難切實開展。
他說,中央要求研究紀檢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可能會對同級黨委領導的方式、內容作出細化和規範,以限制其對紀委辦案的不適當干預。
台灣《旺報》文章指出,目前《中國共產黨章程》雖有此規定(即地方紀委和基層紀委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委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但屬原則性且缺乏配套,分工存在模糊空間。但會議提出要「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未來可望明確職權劃分。
新加坡《聯合早報》指出,外界分析認為,中紀委提出將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目的就是讓紀委減少被同級黨委干擾的可能,更好地發揮監督作用。至於巡視全覆蓋,更凸顯中央將更直接、更普遍深入地方與基層進行監督檢查的用意,減少對地方紀委的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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