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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網絡美妝紅人「茉莉」王妤涵在濱江東路一豪華公寓內裸死一案昨日宣判,海珠區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虞某有期徒刑10年,賠償被害人家屬63.9萬元。
據新明網報道,死者家屬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滿,認為賠償也太少,判的徒刑也太少,稱要上訴。
案件回顧
2012年6月14日,網絡紅人「茉莉」王妤涵與嫌疑人虞某在朋友生日聚會上相識。次日,他們和朋友一起在酒吧喝了7瓶洋酒後,虞某帶王妤涵到濱江東路珠江新岸公寓開房,二人發生性關係。6月16日凌晨3時,王妤涵裸死在床上,事後虞某被警方以涉嫌強姦罪刑拘。警方第一次出具的死因鑒定結論書顯示「王妤涵符合乙醇中毒死亡」,家屬不認同,申請重新鑒定。8月14日,省內外9位法醫專家來廣州做第二次屍檢,警方再次出具鑒定結論為「因乙醇重度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死亡,胃內容物吸入可促進其死亡的發生」。
2013年3月4日,海珠區檢察院以強姦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訴。同時,死者家屬提起民事訴訟,索賠370萬元。2013年4月23日,海珠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新聞回顧:
網絡紅人「茉莉」疑一夜情後死亡 生前被指有同性戀傾向
2012年6月14日,「茉莉」王妤涵和嫌疑犯小虞在朋友的生日party上相認識的第二天晚上,即6月15日晚10時許,小虞把王妤涵約到酒吧喝酒,同行的還有八九個男子。之後,小虞開車載著王妤涵到了海珠區濱江東路珠江新岸公寓開房,發生了一夜情。次日,王妤涵裸死在廣州一間酒店的床上,小虞報警,事後被刑拘。死者家屬稱,王妤涵有同性戀傾向,身上多處有傷痕,懷疑遭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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