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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照片 【文匯網訊】網絡美妝紅人「茉莉」王妤涵在濱江東路一豪華公寓內裸死一案有了新進展。2013年3月4日,海珠區檢察院以強姦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訴。同時,死者家屬提起民事訴訟,索賠370萬元。昨日,海珠區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
案情複雜曾延期3次
據廣州日報4月25日報道,檢察院的起訴書中顯示,此案因為案情複雜,延長審查起訴期限3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2次。經法醫鑒定:被害人王妤涵系因乙醇重度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死亡。在乙醇重度中毒導致中樞性呼吸抑制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可壓迫胸腹部,促進胃內容物反流與吸入,胃內容物吸入可促進其死亡的發生。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虞某違背婦女意志,採用其他方法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應該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應對被告人實行數罪並罰。2013年3月4日,海珠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嫌疑人庭審不認罪
海珠區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死者父親王琳、母親王新連還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追究被告虞某強姦罪、間接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並從重處罰;同時,判令賠償兩原告各種賠償金共計370萬元。
王妤涵的母親參加了庭審,她看上去非常憔悴。開庭前,王妤涵的母親一提到女兒的事情,就淚流滿面。她說,女兒走了,她就等於什麼都沒有了。女兒出事後,她身體不好一直住院。被告人虞某的母親嵇女士也來到法院,但沒有進入法庭。
記者瞭解到,由於相關材料不夠完善,昨日只審理了刑事部分。庭審中,被告人虞某並不認罪,他辯稱,當時王妤涵不是完全沒有意識。同時,王妤涵是酒精中毒死亡,他或他朋友沒有故意灌酒,去酒店時王妤涵呼吸正常,並非他導致死亡的。
2個多小時後首次庭審結束。虞某的母親匆匆離開法庭,不願接受採訪。據被害人的律師陳文新介紹,第二次開庭可能要到五一節過後。
案件回顧
2012年6月14日,網絡紅人「茉莉」王妤涵與嫌疑人虞某在朋友生日聚會上相識。次日,他們和朋友一起在酒吧喝了7瓶洋酒後,虞某帶王妤涵到濱江東路珠江新岸公寓開房,二人發生性關係。6月16日凌晨3時,王妤涵裸死在床上,事後虞某被警方以涉嫌強姦罪刑拘。警方第一次出具的死因鑒定結論書顯示「王妤涵符合乙醇中毒死亡」,家屬不認同,申請重新鑒定。8月14日,省內外9位法醫專家來廣州做第二次屍檢,警方再次出具鑒定結論為「因乙醇重度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死亡,胃內容物吸入可促進其死亡的發生」。
庭審焦點
1.被害人是否有意識?
庭審中,被告人虞某稱,當時他們一起10人左右在酒吧喝酒。6月16日凌晨2時45分左右離開酒吧,當時王妤涵走路有點不穩,但是是清醒的。他問王妤涵「有沒有事」,王說「沒事」。問她「去哪?」,王說「你去哪我就去哪」。於是,他開車載王妤涵去酒店,王在車後排側躺著。
虞某稱,保安幫忙將王背到了房間,王妤涵閉著眼睛,他將她扶到床上。王妤涵有嘔吐,但吐得不多,他就去洗手間拿東西幫她擦去嘔吐物,並脫去了她的上衣,當時沒有想跟其發生性關係的想法。到準備睡覺時,才萌生這種想法。他沒有問過王,但王也沒有拒絕的反應。王有轉身的動作,並不是完全沒意識。
而公訴人提供證人證言中,酒店工作人員稱,王妤涵爛醉如泥,全身無力,完全沒有意識,但送到房間時還有呼吸。而中山大學等專家出具的屍檢報告顯示,王妤涵體內的酒精達到人體極限,完全沒有自主能力。
2.被害人是否自願?
庭審中,被告人虞某承認,他跟王只吃過兩次飯。他辯稱,王妤涵有跟他發微信說「我想你」,他們雙方都有好感,而王妤涵是雙性戀,她曾告訴他,和朋友在一起時,她是同性戀;如果和他在一起,願意跟朋友分手。
公訴人稱,被告人庭審中的說法和供詞中有不符。同時,被告在國外生活4年多,不能以「我想你」等就斷定對方自願發生性關係,被告人也沒有徵得被害人的同意。
王妤涵父母稱,被告一直在辯解,但他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