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月6日上午9時,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與富平縣產科醫生張淑俠拐賣嬰兒有關的事業單位人員涉嫌失職罪一案。在將近五小時的庭審中,法院就公訴機關指控的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軍民、王莉四人失職罪一案的犯罪事實、量刑情節和公訴機關出示的證據分別進行了法庭調查和質證,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的辯論。此案將擇日宣判。
據中國新聞網報道,公訴機關認為,上述四名被告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68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追究4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所以依據訴訟法對4名被告人提起了公訴,請求法院依法進行判決。而四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對他們指控的犯罪事實也認為是屬實的。
在舉證和質證階段,公訴人舉出了四部分證據來證明4名被告人有罪。第一個證據,四名被告人主體身份、崗位職責以及婦幼保健醫院的制度;第二個證據,證實婦幼保健院制度不健全的證據和被告人履行職責不到位的證據;第三個證據,販嬰案造成了嚴重後果,使公眾對醫院喪失公信力的證據;最後一個是綜合證據。
在辯護人舉證階段,辯護人舉出了婦幼保健院產科以及被告人高文平、姚軍民所獲得的榮譽來為他們進行證據上的辯護。對於公訴人所舉的證據法庭對這些證據均予以了確認,而對於辯護人舉出的產科及高文平本人獲得的榮譽證據,法庭經過和議後不予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