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北京對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零」容忍,2013年共364人被判處刑罰,平均一天一個。北京市檢察機關去年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犯罪438人,其中廳局級以上15人,重特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1人,貪污賄賂100萬元、挪用公款1000萬元以上案件57件。
據中新網報道,這是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池強和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慕平,19日分別向市人代會做工作報告時透露的。
2013年1月,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反腐風暴迅速席捲京城。
2013年4月,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落馬」引發北京反腐的第一個高潮。劉志軍由於濫用職權,非法收受各種財務折合人民幣共計6000餘萬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目前,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受賄案,丁羽心非法經營、行賄案等涉鐵路部門系列案仍在審理中。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院長池強今天做關於市檢察院工作報告時說,2013年北京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299件357人、瀆職侵權犯罪案件74件81人。其中包括起訴了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及鐵路系統31人受賄、濫用職權案等。
池強稱,2013年,北京集中力量突破大案要案,整合全市檢察機關偵查資源,立案偵查縣處級國家工作人員59人,廳局級以上15人;立案偵查貪污賄賂100萬元、挪用公款1000萬元以上案件57件;立案偵查重特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1人。
市檢察院的工作報告顯示,根據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罪名分類情況,賄賂案共200人,占56%;貪污案共132人,占37%。根據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嫌疑人罪名分類情況:濫用職權案34人,占42%,玩忽職守案21人,占26%。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慕平在工作報告中說,北京法院2013年依法嚴懲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審結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及涉鐵路部門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長田學仁受賄案等職務犯罪案件290件,對364人判處刑罰。
談到2014年的工作重點,慕平院長表示,要建立健全防治冤假錯案工作機制,規範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同時,要採取有效措施,杜絕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對法院隊伍中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
慕平說,2014年,北京市法院要依法嚴懲嚴重刑事犯罪,強化審判管理,提高隊伍素質,「讓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池強檢察長表示,檢察院要圍繞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深入查辦發生在改革重點領域、嚴重損害民眾利益飛的職務犯罪,努力從源頭遏制和減少職務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