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22日上午,導致1死2傷的溫嶺10·25殺醫案,在浙江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方以故意殺人罪起訴被告人連恩青。連恩青供認不諱,並當庭向受害人及家屬表示道歉。對於辯護律師關於其有精神疾病的說法,他予以否認,並堅持認為醫生對其鼻子做的手術有問題,懷疑醫院檢查造假。他說,用自己的生命去換取自己看病的真相,「值了」。此案未當庭宣判。
□庭審
檢方以故意殺人罪起訴
據京華時報報道,昨天上午9點,此案在台州市中院審判庭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檢方在起訴書中稱,經依法審查查明,2012年3月被告人連恩青在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接受了鼻部手術治療,因對術後效果不滿,連恩青多次到醫院投訴並對該院醫生王雲傑、林海勇、蔡朝陽心生怨恨,進而預謀殺死王雲傑、林海勇。
起訴書稱,2013年10
月25日上午8時20分許,連恩青攜帶事先準備的鎯頭和尖刀來到該醫院門診大樓五樓耳鼻喉科門診室,確認王雲傑和蔡朝陽正在坐診後,走到王雲傑背後,從外套內掏出鎯頭猛擊其頭部,王雲傑被擊後轉身用手格擋致鎯頭木柄斷開落地。連恩青又掏出尖刀追捅逃向口腔科方向的王雲傑,在其背部連捅數刀。當王雲傑逃到口腔科大廳時,被連恩青追
上,連恩青繼續用刀往王雲傑胸腹部亂捅,致其倒地。被害人王偉傑上前拉阻,被連恩青一刀捅中右胸部。
掙脫王偉傑的拉阻後,連恩青又朝倒在地上的王雲傑心臟部位猛刺一刀,確認足以致死王雲傑後,連恩青持刀返回耳鼻喉科門診室尋找蔡朝陽,因蔡朝陽已躲入房間並緊鎖房門,連恩青無法進入,遂用尖刀刀柄敲碎門玻璃
後離開門診大樓。
之後,連恩青持刀來到放射科CT室,跟隨病人進入CT操作間,誤將醫生江曉勇認作林海勇,對其腹部連捅數刀,隨即被群眾及趕來的保安制服並扭送公安機關。此案導致王雲傑死亡,江曉勇重傷,王偉傑輕微傷。
檢方認為,此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連恩青的刑事責任。
監控顯示兇手連捅7刀
據央視報道,在法庭調查階段,公訴方首次公佈了事發時的現場的10段監控錄像。
錄像顯示,2013年10月25日早晨8點26分,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的耳鼻喉科跑出了很多人,其中
包括耳鼻喉科主任王雲傑。緊接著,被告人連恩青持刀追了出來,追到輸液室後將王雲傑按倒在
地,捅了7刀。這時,另一名醫生王偉傑上前阻止,和被告人打鬥約一分鐘後被捅傷。
律師稱有酌定從輕情節
針對公訴方的監控舉證,被告人連恩青供認不諱,並向被害人及家屬表示哀悼和歉意。他還供出了當時的很多細節,稱行兇醞釀已久,目的就是要殺害醫生王雲傑和林海勇。
由於連恩青及家人放棄聘請辯護律師,法院指
定浙江紅大律師事務所律師朱聖勇為其辯護律師。
朱聖勇律師在庭上表示,他對公訴人指控的罪名和基本事實沒有異議,但連恩青有幾點酌定的從輕情節:連恩青系初犯,此案之前,被告人沒有任何劣跡,平時表現良好,由於一時的錯誤走向了犯罪的
泥沼;連恩青如實供述了自己整個作案情節和細節,供述穩定,且當庭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此外,連恩青對江曉勇醫生主動停止侵害,防止了惡性事件的擴大。
辯護人還認為,連恩青的犯罪行為與他的精神疾病有因果關係,其患有
精神疾病與此次在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的手術治療和醫患糾紛又有直接的因果關係。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對被告人的投訴未引起足夠重視,在處理醫療糾紛的過程中有敷衍嫌疑,存在著一定的過錯,進一步加劇了醫患關係的緊張與對立。
被告人堅稱醫院造假
連恩青的妹妹說,據律師講,案發後連恩青的鼻子曾做兩次檢查,第一次結果顯示正常,連恩青不同意,但第二次結果同樣顯示正常。
律師朱聖勇介紹,連
恩青在庭審中堅持認為,在自己的就醫過程中,醫院有造假行為,包括CT片在內都是假的,他用自己的生命去換取自己看病的真相,「值了」。昨天參與旁聽的連恩青妹妹向記者
確認了這一說法。
此前,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稱,連恩青到醫院投訴後,院方多次請本院及浙江省耳鼻喉科有關權威專家來為其會診,
「結果很明確,專家認為手術效果良好,不需要再做手術,同時,向患者詳細解釋,並作心理安慰」。
昨天中午12點多,庭審結束,法院將擇期宣判。
□焦點
被告人有無精神疾病有無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檢方:作案時意識清晰
昨天,庭審的辯論焦點是,被告人連恩青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是否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檢方當庭出示了浙江省立同德醫院司法鑒定所出具的鑒定,證明被告人
連恩青作案時意識清晰,作案動機現實,辨認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而據此前當地警方公佈的信息,連恩青有精神病史。
被告人:沒有精神疾病
庭上,連恩青表示,自己沒有精神病史,並且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然而,此前其家屬曾對京華時報記者表示,2013年8月將連恩青送到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診
斷其為「持久的妄想性障礙」。兩個月後,連恩青出院回家,「醫生說連恩青的情緒、睡眠有好轉,但對(做手術)醫生的懷疑還是有的,很難根治,需要慢慢疏導,要隨著他,不要激怒他」。
辯護人:希望重新鑒定
辯護人稱,雖然連恩青未對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提出異議,但他認為連恩青患有精神疾病,案發時間距連恩青出院時間僅相差9天,且未遵醫囑按時服藥,作案時控制能力差,
可能存在發病作案的情況,希望能對其刑事責任能力重新鑒定。
辯護律師堅稱,被告人連恩青曾經患有持久性的妄想型疑病症,不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庭外
被告人父母輪流進庭旁聽
昨天上午8點多,連恩青的家屬就來到台州中院審判庭外。家屬稱,他們獲得5張旁聽證,連恩青的父親、妹妹、叔叔、舅舅及姑父5人進入旁聽,其母親站在庭外。
透過法庭半開的大門,連恩青母親遠遠地看著被告席上身穿暗綠色
囚服的兒子背影,低聲哭泣。庭審快進行到一半時,連恩青的父親走出庭外把旁聽證交給母親,母親才進入法庭看兒子一面,其父親則坐在庭外的台階上等待庭審結束。
庭審結束時,連恩青的母親哭泣得無法站立,被家屬架著胳膊坐上車。 |